小巴增至19座 下周五刊宪 4月底提交立法会审议
撰文: 陈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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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将本港小巴的座位由16座增加至最多19座,有关的《二○一七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草案》将于下周五(4月7日)在宪报刊登。《条例草案》建议修改《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下“巴士”及“小型巴士”的定义,以增加小巴的座位上限。刊宪后,《条例草案》将于4月26日提交立法会。
政府发言人指,增加小巴座位是因应乘客需求增长而提出,将小巴座位上限定为19个,是考虑了小巴的供求情况,以及维持各种公共交通服务的生态平衡。发言人说,增加座位数目并非强制,日后公共小巴营办商可因应实际营运情况和乘客需求,自行决定是否增加旗下公共小巴的座位,以及确实增加的座位数目及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