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开枪案 “熊仔饼”等两被告 企图抢枪等3罪全部罪成
西湾河街头于2019年11月发生警员开枪事件,当日早上有网民发起“黎明行动”,多区有示威者与警员发生冲突,有“熊仔饼”之称的少年周柏均,在马路与警员纠缠时腹部中枪,伤及肝及肾脏,他右边肝脏的两块肝叶及右边肾脏须经手术切除。周与另一男生当场被捕,被控企图抢枪及阻差办公等罪,他们均否认指控,案件今(29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谢沈智慧裁决时指,警员A当时被夹攻,除了开枪,别无他法,认为他当时用枪合理,裁定两被告阻差、企图抢枪,及周涉企图在合法羁押下逃走等3罪均罪成。案件押后至10月10日让辩方求情,期间会为两被告索取背景报告。
旁听人士与两被告挥手著撑住
两名被告:周柏均(23岁,IVE学生)及胡子键(22岁,大专生)被裁定罪成后,沈官即取消二人的担保,须还柙惩教署看管。旁听人士向两被告挥手,有人叫:“身体健康”、“撑住”,两被告亦有挥手回应。
控罪指两名被告在2019年11月11日在西湾河故意阻挠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A,以及企图抢去A的警枪;周另被控企图在合法羁押下逃走。法庭早前下令,传媒不得披露事件中开枪的警员A的身份。
现场人士明显仇视警员A
法官在裁决指,案发现场有不少黑衣人,亦有人称警员A是狗,或以粗口责骂他,现场人士明显仇视A。而A及后更发现他是在场唯一的警员,有人大叫著不要让A离开,两名被告更尾随白衫人步向A。
认同A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法官形容,当时情况一触即发,A按著枪仍未能吓退走近的人。对于辩方指,两名被告手无寸铁,法官认为,即使如此,众人仍可围攻A,A的人身安全受威胁。
同意A除了用枪别无他法
法官又指A及后被白衫人袭击,首被告加入战团步步进逼,A当时受多方夹击,他当时除了用枪,别无他法。法官续称,若A当时失去佩枪,将无法保护自己,认为A当时用枪合理。对于辩方指,首被告案发时做出拨枪的动作,法官认为首被告当时把枪拨向自己,其动作不是拨枪。而次被告声称当打算救和A纠缠的白衫男,但法官认为次被告当时是专注A持枪的手。
法官认为,A除了讲述白衫男曾做手势的证供外,其余讲述开枪等情况与影片吻合,认为其供辞诚实可靠,接纳其证供。法官认为,A案发时正当执行职务,包括制服白衫人。惟两被告阻碍A执行职务,并意图抢劫他的佩枪;首被告亦合法被羁柙下企图逃脱,最终裁定两被告企图抢枪及阻差办公两罪成立,首被告亦企图在合法羁押下逃走罪成。
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警员A称想起落单警被围攻情况
警员A于早前审讯时供称,当日有1名穿白衣男子及2至3名穿黑衣人走向他,他想起曾有“落单”警员被示威者围攻的情况,于是拔枪想吓退众人,并想以非法集结罪拘捕白衣男,又箍著白衣男,但白衣男一手揽著他的腰,另一手抓到他的脸。
觉前后被夹击生命受威胁
警员A续称,首被告周柏均走近他,并伸手意图抢他的枪,因稍早之前又有人在日A左边经过,周再有所动作时,A称感觉被前后夹击,生命受到威胁,于是向周的腹部开了一枪,周随即跌在地上。
胡欲抢枪时A再开两枪
次被告胡子键之后行近A,并伸手企图抢A手上的警枪,白衣男又继续用左手揽着A的身体,A遂再开两枪,但未有击中任何人,胡失平衡倒地被捕。
周中弹两块肝叶及右肾被切除
众人在等候救护车期间,周原坐在地上由A看守,惟救护车到达现场时,周突拨开A的手及转身逃跑,最后周被制服在地上。周之后送院治理,检查发现其中枪位置伤及其肝、肾脏,右边肝脏的两块肝叶,及右边肾脏经手术切除,并从周的背部取出子弹。
A事后亦被送到医院治疗,其左颊呈现红斑、轻微肿胀,中指近指端间关节背面擦伤,获批3天病假。
辩方指警员A因情绪激动才拔枪
辩方指周中枪前手无寸铁,周遭的人也无甚动作,A生命无并无直接受到威胁,认为A当日被周遭人士责骂,白衣男又用手势挑衅,质疑A因情绪激动才拔枪,但A否认。
胡称无意图抢警枪
辩方再指胡与A纠缠时,只是在避枪口,胡在警诫下称:“想由警察手上抢番个白色衫男子。”可见胡并没抢枪企图,但A不同意说法。
案件编号:DCCC 47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