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开枪案|辩方指警员惊惶失措 误把拨枪当抢枪 案8月裁决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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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湾河2019年11月“黎明行动”的示威有警员开枪,事件中受枪伤少年“熊仔饼”及另一男子,被控企图抢枪及阻差等罪,案件今(26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控辩双方律师作结案陈词,控方指警员未举枪时两名被告已步步进逼,中枪少年的律师却认为开枪警当时惊惶失措,过度敏感,把拨开枪视为抢枪。法官把案押后至8月29日裁决,两名被告准继续保释。

两名被告:周柏均,21岁,IVE学生,及胡子键,20岁,大专生。控罪指二人在2019年11月11日在西湾河故意阻挠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A,以及企图抢去A的警枪;周另被控企图在合法羁押。法庭早前下令,不能公开警员A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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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两被告当日对警步步进逼

控方陈词指,当日警员A仍未从枪袋取出警枪,两名被告已步步进逼,次被告虽声称他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说法,并没有证据支持,亦站不住脚。

辩方质疑警员A经验不足

首被告周柏均在事件中枪,代表他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称,案中其中一个争议,为周当时的动作是拨开手枪,还是意图抢枪。骆指从录影片段可见,警员A当时惊惶失措,骆质疑警员A会否因经验不足,“咁嘅大场面过度敏感”,把拨开手枪视为抢枪。

次被告曾说想抢番白衣男

骆又指次被告未有作供,未能知道其出发点,他在警诫下曾说:“而之前我其实系想由警察手上抢返番个白色衫男子,但唔成功。”骆认为此话显示次被告的出发点,并非全无证据支持。

案件编号:DCCC 47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