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控妨扰】三子各被控三项罪名 戴耀廷:遵从公民抗命愿认罪

撰文: 陈嘉敏 黄静薇 潘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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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究雨伞运动责任的9人今晚到湾仔警察总部报到,他们约晚上10时半步出警总,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指,他们共被控6条不同控罪,包括串谋公众妨扰罪及煽动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等,各以六千元至一万元保释,周四上午9时需到东区裁判法院报到,但相信毋须答辩,因案件极有可能会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占中三子之一、港大法律系讲师戴耀廷指,他会秉承公民抗命的精神,如控罪与事实相符,他们会认罪,又认为被控告的时机含政治考量。

9人进入警总前对检控表示无畏惧。(郑子峰摄)

被预约拘捕的9人共被控六条不同控罪:

占中三子:

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

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黄浩铭(控罪涉及的日期与占中三子及陈淑庄等人不同):

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李永达(控罪涉及的日期与其他人不同):

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9人晚上约10时半步出警总。(黄静薇摄)
戴耀廷指如控罪符合事实,众人会认罪。(黄静薇摄)

戴耀廷说,要待与律师商讨后再决定如何处理控罪,现未有明确决定,但应不会申请法援。戴强调,会遵守公民抗命的精神,如控罪符合事实,愿意认罪。戴又指,从他们被捕及检控的时间考虑,有合理怀疑当中有一定的政治考量,无论政府及律政司有何解释,公道自在人心。他又认为,律政司选择以“公众妨扰罪”控告众人,是希望以较重的刑罚达阻吓作用。

警方发言人晚上指,警方经全面及深入调查,并征询法律意见后,今日(27日)再次拘捕八男一女,年龄介乎二十二至七十三岁,并分别控以“串谋公众妨扰”、“煽惑他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并将于星期四(30日)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案件将会其后转交区域法院审讯。

发言人续指,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警方一贯以来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理性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众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