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违国安法案 前高层张剑虹及卢峰等6人拟认罪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3间与《苹果日报》相关的公司,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处理,案件尚未能定下审期。庭上透露,拟认罪的6名被告的《苹果日报》前高层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笔名“卢峰”)、杨清奇的正式答辩将于审讯前进行,判刑则在本案审讯完结后进行。
法官在庭上表示,本案审期长达30日,定审期时会将控辩双方的情况纳入考虑,惟本案涉国安法,须尽快进行审讯,故未必能完全迁就双方的时间。而一旦法庭订下审期,将立即安排第二次的案件管理聆讯。
审讯时黎智英将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代表
代表黎智英的谭俊杰大律师指出,在审讯中将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代表黎,惟他于本年12月有其他案件再处理,望能将本案审期定于明年2月至3月。惟杜官指出,高等法院的案件一般获优先处理,谭最后表示同意,称若法庭最后将案件定于本年12月开审,他们亦会就此作出迁就。
被告包括:黎智英(73岁,壹传媒创办人)、张剑虹(59岁,壹传媒行政总裁),及5名《苹果日报》编采人员:罗伟光(47岁,前总编辑)、陈沛敏(51岁,前副社长)、林文宗(51岁,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57岁,前社论主笔,笔名卢峰)及杨清奇(55岁,前社论主笔,笔名李平)等7人,及3间被告公司: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
他们同被控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及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制裁、封锁香港特区或中国。
黎另单独被控2项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罪行,指他于2021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制裁封锁中国或香港特区;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廸及其他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制裁封锁中国或香港。
案件编号:HCCC 5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