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黑心肉】港回收指定巴西肉 议员:散件出售随时鱼目混珠 

撰文: 黄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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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全面回收21间被调查巴西厂房的进口肉类,不过实际上要全面回收涉及的冻肉并不容易。立法会议员郭家麒分析,尤其在零售层面,出售冻肉多数没有单据,肉类“一搣标签”后,便难以分辨来自巴西还是其他地方,容易被不法商人利用漏洞鱼目混珠。他认为当局要成功回收涉事冻肉,要加大力度执法。

本港大部分冻肉店,都以“散件式”出售肉类。(资料图片)

现时食物进口商和分销商,都要备存食物进出纪錄单据,确保政府在处理食物事故时,可更有效追踪食物来源,但法例未有要求零售商保存买卖单据。本港不少店铺出售冻肉方法,都是把冻肉“散件式”放在冻柜,再另行竖立标示写上产地,消费者难以确定冻肉实际上是来自什么地方。

郭家麒指,即使入口商或经销商未能提供单据,政府极少提出实质检控。(资料图片)

立法会议员郭家麒分析,港府表示全面回收21间被调查巴西厂房的进口肉类,实际上有一定难度,肉类“一搣标签”难以分辨产地,不法商人容易利用有关漏洞鱼目混珠,可把需要回收的涉事冻肉,当成其他地方肉类出售。他又指,政府追踪机制,非常依靠入口商及分销商提供下游商户单据,但过去在其他食安事件所见,即使商户未有提供完整单据,政府极少提出实质检控,阻吓力并不大。他认为当局要成功回收涉事冻肉,要有大力度执法。他说:“如果去到求其问下有无涉事冻肉,无就走,都几难回收到。”

违反食物回收令可监禁1年

根据《食物安全条例》,食环署署长可要求查阅食物商备存的记录。入口商或分销商如未有备存有关记录,或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向食环署署长提交有关资料,即属违法,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0元及监禁3个月。至食物回收方面,如违反有关命令经定罪,可罚款10万元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