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商标案|电影公司要求剔除诉讼获批 梅启明表明会上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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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艶芳胞兄梅启明早前入禀,指开拍电影《梅艳芳》的电影公司侵犯商标。电影公司则申请剔除申索诉讼,指梅启明已注册的两个商标,只涉珠宝和手表一类,与电影无关,他又正申请的另一项商标,包括出版,但该申请尚未获批。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处理时,法官批准电影公司剔除梅启明的诉讼,并判梅启明需支付讼费。梅启明庭上表明,会提出上诉。
梅启明在庭外称,认为判决是绝对不公平,因为他申请商标注册时,已表明不能用其妹的中文及英文名,现在却摆到明用“梅艳芳”直言:“中晒啦。”所以他称一定会上诉。
指电影公司财力欺压
梅启明又指,法援找借口拒批他的申请,又称:“未开庭佢地已经咁样,佢地做一个戏畀我哋睇。”他形容自己:“打咗10几年官司,系咁睇,场场戏,点会唔知啫。”他又指电影公司以财力欺压他,反问“仲有法律既?......点解𠮶个乜野(正义女神)要掩住对眼,你(记者)解释我听吓?无眼睇呀。”
梅启明今早穿上印有“小飞象”的恤衫上庭。(详看下图)
原告为梅启明;被告为安乐影片有限公司。法官上次聆讯时押后,让梅启明聘用律师。法官庭上透露,梅启明申请法援遭拒,会处理辩方的剔除申请。
拥有的商标仅涵盖珠宝货品
法官指出,梅启明已注册的商标仅涵盖珠宝货品。对于梅启明指,电影内容与注册商标涵盖的范颗围相近,法官强调,电影内容与是否侵犯商标无关,并指电影名称和宣传品使用“梅艳芳”,只是用于描述电影是讲及已故歌手梅艳芳。
至于梅启明正申请的另一个商标,涵盖出版类别,但该申请尚未获批,不能以此控告他人侵权。
认为梅启明无胜算机会
法官指,梅启明的申索没有胜算,因此批准电影公司的剔除申请,驳回梅启明的诉讼。就电影公司要求梅启明支付其讼费,梅启明回应指不同意支付对方的讼费,又称:“我要上诉,我一定上诉。”法官听罢颁令梅需支付电影公司的讼费。
案件编号:HCIP 8/2022
梅启明上次出庭时,法官陆启康已提醒他或会涉及讼费。(详看下图)
《梅艳芳》电影中重温梅的多首名曲。(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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