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广告未按要求供查阅 立法会议员邓飞称因大意 求豁免罚则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现任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副主席邓飞,涉于去年参选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时,未有把一段约于社交媒体发放的广告片及其电子文本等资料,放于中央平台供查阅。邓昨(18日)入禀高等法院,称因粗心大意而非不真诚,才未有把资料备妥及放上平台,求法庭颁令豁免他遵守该些规例,及免除其相关罚则。

称因粗心大意或意外计错

申请人邓飞,答辩人律政司司长。邓在入禀状要求法庭颁令,豁免邓以选管会指明的方式,在指明的时间内,备妥选举广告及资料的电子文本,在中央平台上以供查阅。而邓不遵守规例,是因粗心大意,或意外地计算错误,或任何合理因由所致,而非因不真诚所致。

附表显示该广告涉一段3分钟影片

入禀状附表显示,涉案选举广告于去年12月6日在Facebook发布,涉及一段约3分钟的影片,和相关文字讯息。

最高可被判罚款5千元及监禁半年

邓亦申请免除因没有遵从该规例,而引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第 105 条第(9)款产生的后果。

根据第(9)款,任何人没有遵守相关规定,即属犯罪,可判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案件编号:HCMP93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