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保险母企入禀控告前主席张德熙 索偿12亿元 保监同日提清盘

撰文: 李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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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今日(15日)宣布,对泰加保险提出清盘呈请,其母企泰加保险(控股)有限公司(6161)(下称“泰加控股”)亦入禀高院,控告公司前主席张德熙及两名前执董失职,向三人索偿近12亿元。
泰加控股指控,三名被告将泰加保险约12亿元的资金,存入离岸证券商Nerico Brothers Limited(NBL)前,未进行足够尽职调查,又称公司前主席张德熙无申报与NBL有关连。

泰加控股(6161)今日入禀高院,控告公司前主席张德熙及两名前执董失职。(资料图片/吴钟坤摄)

泰加控股今日(15日)向高等法院入禀,控告公司三名董事会前主席兼主要股东张德熙、前执董陈学贞,及前执董兼财务总监刘家仪,指控三人失职。

入禀状指出,三人于2020年至2021年底期间,操控、导致或准许附属公司泰加保险,与离岸证券商(NBL)达成共识,投放约12亿元资金于NBL进行外汇交易,随后又增加投资额。

泰加控股指控,NBL与张德熙有关连,其至受其控制,但张德熙并无作出利益申报。该公司又指控,三名被告在将泰加保险的资金存入NBL前,未进行足够尽职调查,事后亦欠缺监管及风险管理,以致公司重复要求下,NBL仍无法偿还近12亿元资金,及保监局接管公司。

泰加控股向三名被告索偿近12亿元,又要求三人作出失职声明。

泰加前主席张德熙涉足金融界,经营金银业贸易。(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张德熙于去年8月辞任泰加控股董事,并分别于去年10月,及今年1月,以8万元的离奇低价,转让合共8000万股泰加股份。张德熙事后向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止令,禁止股份交易。有传媒曾报道,指事件与张德熙抵押股份借贷有关。

另外两名被告陈学贞及刘家仪,分别于去年8月及今年1月辞任泰加控股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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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加控股附属公司泰加保险,去年底被指将约12亿元资金,存入至离岸证券商NBL的独立户口。据了解,该笔资金后来被存入另一离岸基金。

今年1月7日,保监局指泰加在投资及市场调配违反法定要求,内部管治有缺失,按《保险业条例》接管公司,并委任德勤为泰加保险的经理,全面接管泰加的所有事务及资产。泰加时任管理层曾就此与保监局隔空对骂。

今年1月,泰加保险时任执董林烽斥保监局刁难及不公平,称到廉政公署举报“某监管机构”,利用公权力欺压集团。(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泰加控股由今年1月5日起停牌至今,至5月底再有人事变动。前董事会主席吴宇、林烽、戴承延及王军生同日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仅剩独立非执董詹达尧及余祖德。

《香港01》上月独家报道,保监局曾收到涉及保监局行政总监张云正,与泰加某前高层疑存有利益关系的指控,并称会跟进有关举报。早前多区亦出现张云正的“大字报”,提及该指控。

保险业监管局7月15日宣布,由当局委任的经理行使《保险业条例》(第41章)权力,对被视为无力偿债的泰加保险提出清盘呈请。(欧阳德浩摄)

保监局今日(15日)宣布,泰加保险资不抵债,被委任接管泰加保险的经理德勤已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并排期9月21日聆讯。德勤的黎嘉恩于记者会上表示,截至5月31日,泰加保险的总资产为11.8亿元,负债为17.1亿元,即净负债为5.3亿元。

保监局行政总监张云正又指,局方已将相关资料交警方的商业罪案调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