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前年8月参与非法集结 曾挥英国旗兼谩骂警方 囚32周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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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王婆婆”之称的社运人士王凤瑶,被指在2019年8月一次示威活动中,曾戴黄帽在港铁鲗鱼涌及大古站非法集结,并有挥英国国旗及谩骂警方,案件原于今(13日)在东区法院审讯,但王在证人作供前突认罪,且未有作求情。裁判官严舜仪认为王当日的衣着及装束,认为她是有计划参与集结,王虽有提到她在这事后回大陆遭扣查50天,但未有资料显示她因此案在其他地方被控,故未构成减刑理由,判王入狱32星期。

被告王凤瑶(66岁),承认两项非法集结罪,指她于2019年8月11日,先后在鲗鱼涌港铁站A出口,及太古站C出口,与其他人参与非法集结。

“王婆婆”王凤瑶经常在出席示威活动时手持英国国旗。(资料图片)

与约百名示威者鲗鱼涌站集结

案情指,案发当晚有数百名示威者以“快闪党”形式,经港铁列车游走不同地区。当晚约10时,王与约100名示威者在鲗鱼涌站A出口集结,有示威者拆除港铁站内的围栏,及用围栏和雨伞设置路障,有人用铁枝或雨伞敲打硬物制造巨响,亦有人拿起消防喉向警方射水,及高叫具威吓性及挑拨性的言词,及以镭射笔照射警员。

挥动英国旗兼谩骂警方

控方指王当日戴黄色头盔,白色防毒面具,并拿着1个印有“黑警”字样的袋和1个蓝黄色袋,站在示威者后挥动英国国旗,又不停谩骂警方,鼓励及推动该非法集结。王之后亦有到太古站C出口与其他人集结,闭路电拍到被告高举英国国旗,并在康山道西行线汇合示威者,占领车道。

事后返内地遭拘留50天

王原本不认罪,并反对涉案影片呈堂,正当控方欲传召证人就此作供时,王突然认罪,又称这事后回内地遭拘查了50天。惟裁判官指她未有因本案在其他地方被起诉,故认为其遭遇不足以成减刑理由。王被判囚32月后大呼:“多谢大奶奶不杀之恩。”

案件编号:ESCC 9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