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南韩、台湾设举报奖金制 黄锦星:港不适用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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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征费】收费安排出炉 设9种容量垃圾袋 收费3毫至11元
港府今日下午(20日)公布垃圾征费详情,但有人担心垃圾征费一旦实施后,或衍生非法弃置问题。事实上,附近地区如南韩、台湾,在实施垃圾征费时也有遇到同样问题,后来当地政府设奖金举报制度,以南韩为例,被“捉到”的非法弃置者最高可被罚款7000港元,举报者则可获当中八成,即逾5000港元作为奖金。有环保团体支持设举报制度,认为能起警剔作用,但认为奖金无须过高,否则或有人无中生有。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回应指,举报机制等做法不适用于当前的香港社会。
台湾去年回收率逾5成
至于台湾于2000年开始实施垃圾征费,台北市提出于2010年达成 “资源全回收”的愿景,并制订《废弃物清理法》规管废物收集、处理等法规。
市内的垃圾车只会收集指定的专用垃圾袋,非法弃置的人士可被罚约300元至1,600港元,举报的市民可获2成奖金。当地环保局除加强巡查外,也会训练环保义工自行巡查社区,防止住户或外来市民任意弃置垃圾,2015年台北市资源回收率已超过5成,是不少城市的模范。
陈智思:不希望采用奖金制度
设立奖金制度打击非法弃置是否可行?前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陈智思早年曾表示,不希望采用台湾、首尔以奖金鼓励邻居互相监察的方法,因本港已够分化。黄锦星表示,本港执法手法与台北、首尔不同,举报机制等作法不适用于当前的香港社会,目前仍是以加强教育宣传为主。
绿领行动总干事何汉威认为,设举报制度或能提供诱因,减少市民非法弃置,不过他认为港府无须“抄足”南韩的八成奖金比例,因为或有人为奖金而“无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