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旧同学弄失电话未赔偿 少年拍对方裸照迫还近双倍 判劳教中心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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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指一旧同学遗失其电话要求赔偿4800元,惟对方未有付款,少年指对方态度恶劣,推旧同学落楼梯,并用胶拖打对方腰及脚,又指示与他同行的14岁女童拍下旧同学的裸照及裸片,要胁旧同学赔偿9千元,否则把裸照等放上网。少年早前在西九龙法院承认袭击及勒索等4项罪名,裁判官陈慧敏指案情严重,考虑到被告年纪尚轻,判他入劳教中心。
16岁男被告C.Y.K,承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勒索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共4罪。控罪指,他于2020年12月4日,在葵涌邨晓葵楼楼梯间,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即拍摄男童X的裸体,当中涉及8段影片及3张相片;威胁X交出9000港元;并袭击X。
推落楼梯再用胶拖打X腰及脚
案情指,事主X于2020年11月遗失了被告借予他的手机,被告要求X赔偿4800港元,惟X与被告及一名少女见面时,却称未带够钱。双方后生争执,被告推X跌下楼梯后,又用胶拖鞋打X的腰部及脚,又要X脱光衣服,并指示少女用手机拍下X的裸照,再威吓X交出9000港元,否则会将相片散播出去。
至翌日凌晨,少女致电要求X分期偿还款项,即每星期3000港元,X听罢报警。
指X态度恶劣才失控犯案
被告警诫下称,X 不但借钱不还,更态度恶劣,他失控下才犯案。X事后到医院验伤,发现两边耳廓有瘀伤、右脸颊及下巴有触痛、双臂及右小腿有擦伤。
案件编号:WKCC 9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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