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带6岁子往泳池游水 疑在更衣室被偷拍裸照 补习老师受审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补习男老师涉在观塘游泳池偷拍一名爸爸的裸体,他否认指控,案件今(20日)在观塘法院开审。事主称他当日带著6岁儿子到泳池游水,为要照顾儿子,他淋浴时未有把帘拉上,惟他走回长椅时,见被告的裤袋露出手机镜头,他即上前质问,他指被告知吾以对。辩方律师则称会争议被告的警诫供词的呈堂性,并称有警员曾向被告称,若他认罪便可避过被传媒报道。

被告黄志伟(43岁),被控1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指他于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观塘游泳池拍摄男子X的裸体相片。

被告裤袋露出手机的3个镜头

男事主X供称,当日他与6岁儿子在泳池更衣室冲身,因为他要照顾儿子而没有拉上浴帘。惟他回到长椅处抹身时,发现被告向他的方向靠近,他并见到被告右裤袋内有1部电话,并露出3个镜头。X见状即上前质问被告:“你系咪影紧我?”被告支吾以对。

康文署职员指不能删相了事

X之后要求被告将手机交出,但发现其手机已锁上。X其后表示只要被告删除相片就可了事,惟康文署职员到场后拒绝就此了事。被告因而拒绝解锁手机,X最终决定报警。

辩方指被告感害怕才交出手机

辩方则向法庭称,会争议被告警诫供词的呈堂性,并指被告是受到威迫利诱,及不公平的情况下落口供。他指警方在搜屋前已为被告锁上手扣,又威吓被告说:“上次油尖𠮶队啲片仲喺唔喺度?”被告因感害怕而交出手机号码。

指有警员提被告记得删片

辩方又指,警方曾向被告表示:“记得del(删除)片,你上次都系因为咁畀人捉到。”又曾叫被告在庭上认罪,并称这样案件就不会被传媒报道。

案件下周续审。

案件编号:KTCC15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