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站派六四宣传单张 社民连成员被指造成阻碍 被判罚款1 千元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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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连成员陈文威去年六四前夕,在港铁深水埗站派发六四宣传单张,港铁职员指现场有近10人聚集,造成阻碍,陈被控违反《港铁附例》在站内违法派传单,经审讯今(15日)裁定罪成,裁判官认为他无悔意,罚款1000元。陈明言判刑“唔系最理想嘅结果”,会考虑上诉,又批评政府作为大股东没有限制港铁“吸血式营运”。

被告陈文威在港铁站派传单被裁定罪成,被判罚款1千元。(伍凯莹摄)

裁判官在裁决指,《基本法》赋予的集会、示威和言论自由,不应被利用来随意在港铁范围内派发单张,言论自由并非毫无限制的绝对权利,法庭要考虑所涉处所的不同性质,例如是否向公众开放、物业管理人对使用者有何限制、该限制有何理据等,并非只考虑该处是公众地方还是私人地方。禁止被告在港铁站内派传单,不会完全剥夺他的表达自由。

根据案例,同罪的罚款额由600元至1000元不等,裁判官认为陈对事件无悔意,判他罚款1000元,即日缴交。

多名社民连成员亦有到庭声援。(伍凯莹摄)

被告庭外批评港铁收费有加无减

案情指,报称任散工的社民连成员陈文威,23岁,于去年6月3日傍晚,与约10人在深水埗站付费区内,站着打开报纸阅读,陈其后拿出一叠单张派发,呼吁公众参与六四集会。根据证人高级站长的观察,现场有乘客围观,造成阻碍,3次当面警告他后作出票控。

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长毛”梁国雄、“阿牛”曾健成等到庭声援,陈文威批评港铁“有加无减”机制不合理,政府作为大股东,没有限制港铁“吸血式营运”,港铁作为公共事业应该向公众开放,公众绝对有权派传单。陈称会考虑就定罪及判刑上诉。

案件编号:KTS1984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