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诈案|前高层认涉案的力高公司 有为集团提供后勤服务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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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时任行政总监黄伟强涉违反租契案,同案被告、前营运总裁周达权以“污点证人”身份继续作供。周今日(27日)继续接受被告黄伟强的律师盘问,律师指案中租用了苹果大楼作办公室的力高顾问公司,曾为壹传媒动画公司提供后勤服务,包括会计、人力资源等,但动画公司与报业事务相关,周同意说法。
动画公司与报业事务相关
周达权承认,力高曾替壹传媒动画公司提供会计服务及人力,其中2名由力高聘请的员工,其聘用原因更是替动画公司提供会计服务,而动画公司与报业事务相关。周亦同意,苹果服务公司会为集团提供后勤服务,与力高会为动画公司提供的服务性质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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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曾修改注册地址
律师续指,苹果印刷曾与大楼承建商对簿公堂,该案原告向公司派送告票时,因地址不清晰,文件只派送到大楼外,苹果因而未有如期存入抗辩,从而被对方直接申请裁决,公司险要赔逾亿元,后来公司申请驳回裁决。这事发生后,公司将地址由“骏盈街8号”,改为“骏盈街8号1楼”。周同意有此事。
黎有在公司放设艺术品
周亦同意,苹果大楼内摆放不少油画及艺术品,作为装饰及观赏用途,该些油画及艺术品由黎提供,虽然公司为艺术品处理保险事宜,但保费由黎支付,而非公司支付。
两名被告:黎智英(74岁)和黄伟强(60岁),同被控1项欺诈罪,黎另被控多1项欺诈罪,指他们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违反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或令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
案件编号:DCCC 34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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