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返港老翁酒店检疫时将物品交给他人 违检疫令遭判罚8000元

撰文: 黄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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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公布,两人因违反强制检疫令,今日(2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刑。其中一个案涉及一名在外国返渷、须在酒店检疫14日的76岁老翁,他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将数件入境时携带的物品交给其他人士,被判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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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表示,两名人士因分别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从中澳台返港)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从外国返港),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涉及一名51岁女子,她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必须在一个住宅单位接受强制检疫七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她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去年10月6日离开其检疫地点。她被控违反第599C章第8(1)及8(5)条,今日被判处监禁14日,缓刑12个月。

第二宗涉及一名76岁老翁,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酒店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10月4日将数件入境时携带的物品交给其他人士。他被控违反第599E章第8(4)及8(5)条,今日被判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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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236人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

卫生署强调,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当局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截至今日,共有236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

卫生署公布,两人因违反强制检疫令,今日(2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刑。(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