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的廖子文及郑子豪 认与1男认涉国庆前夕汽油弹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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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有12名港人驾船潜逃在内地被截获,其中2名刑满后被遗返的男子廖子文、郑子豪,与另外2男在港涉及一宗汽油弹案。继廖与同案另一男子昨(16日)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郑子豪今(17日)再在区域法院亦承认同一控罪。案件押后至明早继续,届时将处理3人的案情。案件现只余下1名被告仍未答辩。

4名被告:郑进(33岁,时装设计师)、郑子豪(19岁,港铁技术员见习生)、李威龙(27岁,厨师)及廖子文(19岁,学生)。

控罪指涉案单位有玻璃樽及汽油等

郑子豪今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的交替控罪,指他与其他人于同年9月30日在湾仔骆克道金乐大厦一个单位内,管有玻璃樽、汽油和打火机油等。

4人原被控串谋纵火罪

4名被告原本全被控一项串谋意图危害生命而纵火罪,指他们于2019年9月在港,串谋他人无合法辩解用火摧毁或损坏他人财产,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顾他人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

尚有1被告未答辩

案中现只剩下被告李威龙尚未答辩,并需时与控方讨论审讯以外的处理方式。而另外3名被告,即郑进、廖子文及郑子豪,均承认刑责较轻的交替控罪,纵火罪准在法庭存档,控方将于明天一并处理3人所承认的案情。

案件编号:DCCC 3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