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6月才通过修例 工联会:沦象征意义 6宗病假个案转劳审处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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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提出《2022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订明雇员因防疫规定,如检疫令或隔离令而缺勤,可被视为有薪病假,惟草案至今仍未通过。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称,预料最快六月才有望三读通过修例,批评条例并无追溯期,仅余“象征意义”。据他了解,现时有六宗个案在劳工处介入后仍未能处理,需转介到劳资审裁处,但认为行会通过条例后,已成指引,雇员胜诉的机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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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早上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指,预料修例最快下月才有望通过,惟行会早前已通过有关条例,成为处理相关劳工纠纷的指引,让劳工处可介入个案调停,当中大多数已处理,惟仍有六宗个案要转介到劳资审裁处。

他又指,疫情缓和,六月才通过修例,但并不具备追溯力,之前染疫的个案无法透过修订后的法例处理,令草案仅余“象征意义”,但相信若诉诸法庭,员工的胜诉机会仍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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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该法案委员会主席的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则反驳称,即使草案无追溯期,亦不等于只有“象征意义”,强调修例是要解决疫情期间,确诊或密切接触者病假的处理方法,牵涉到劳工和雇主的运作情况,强调要保障到劳工问题之余,亦要平衡到雇主的操作。

被问到疫情逐渐缓和,受惠市民较少,容称,会“全速前进”,强调在审议此条例上“冇人喺度拖”、“好难话一次(会议)即刻过晒”:“我谂市民都需要理解到,响立法会审议每一条条例都要谨慎处理,我哋亦都唔希望日后有任何司法覆核嘅案件,亦都唔希望因为司法覆核嘅案件影响到雇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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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续指,上月已就草案举行两次会议,期间已深入了解政策范畴,如病假日的定义、雇主和雇员申报的问题,认为草案修改了病假的定义,形容是“大改动”,忧虑会衍生其他问题,需要深入了解对雇主和雇员的保障,故所有委员在会上都踊跃发问,但每人发问均不多于十分钟,而在第二次会议尾段已开始逐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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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指,理解市民,尤其是劳工界别希望在检疫和隔离期间,急需病假安排,故在下周二(10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前,委员已私下与劳工处会面,发表对个别条例的意见,亦会加快逐条审议的程序,期望在下次会议便可完成条例审议,但预料六月才有望三读通过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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