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修订收地清拆项目补偿 特惠金四级变两级 部份补偿多六成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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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今日(3日)公布,将优化政府收地清拆项目下为土地业权人及业务经营者提供的补偿安排,包括把“特惠分区补偿制度”的四个级别合并为两个级别;以及“露天/户外业务经营者的特惠津贴”对业务经营者最短营运年期,由在政府进行冻结登记当日前,营运不少于七年修订至不少于两年,以及取消可获计算津贴额的露天场地面积上限。
当局将于下周二(10日)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简介,计划于五月底或六月初寻求财务委员会批准上述优化措施;如获通过,实施日期将追溯至今日。

▼2021年《施政报告》发展新界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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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提出的优化措施分两部分:在土地业权人的特惠补偿方面,把“特惠分区补偿制度”的四个级别合并为两个级别,分别为:“第一级别”(适用于发展用途所需的土地,例如新发展区、房屋、经济发展用途以及相关公共设施),补偿金额订于现行制度的甲区补偿水平,以及“第二级别”(适用于非发展用途所需的土地,包括乡郊改善及保育用途),补偿金额订于“第一级别”的一半。

两级分区补偿制度下 部份补偿金将增加六成及两成

发言人表示,在两级分区补偿制度下,位处新发展区以外、因发展用途被收回土地的业权人,将会获发与新发展区内发展项目同等的“第一级别”补偿金,相对于未合并补偿级别前,新发展区以外的发展项目一般所获的乙级补偿金,业权人可获的补偿金将增加六成。

至于因非发展用途被收回土地的业权人,将会获发“第二级别”补偿金,相对以往乡郊改善工程,一般所获的丙级补偿金,业权人可获的补偿金额将增加两成。

特惠分区补偿制度现行及修订安排。(发展局文件截图)

取消可获计算津贴额的露天场地面积上限

在户外业务经营者的特惠津贴方面,“露天/户外业务经营者的特惠津贴”对有关业务经营者最短营运年期的资格准则,由在政府进行冻结登记当日前营运不少于七年修订至不少于两年,以及取消可获计算津贴额的露天场地面积上限(现时每个业务可就不多于5,000平方米的露天面积获发津贴)。不过,地政总署日后计算津贴额时,保留权利就可疑个案扣减不属实质经营的面积。

发言人表示,原有审批条件或令部份受影响业务得不到适切的金钱援助,以应付迁出开支及收地清拆带来的影响。缩短冻结登记当日前的最低营运期限,是与寮屋住户申领现金特惠津贴的最低居住期限看齐;而放宽可获计算津贴额的露天场地面积上限,是为反映个别业务经营者的情况。

正在进行或已完成收地及/或清拆行动的项目。(发展局文件截图)

发言人又指,上述特惠补偿及特惠津贴是法定补偿以外的替代选项,旨在让土地业权人及业务经营者可透过精简便捷的方式处理补偿事宜,有关人士仍可按其意愿,选择透过法定补偿途径就补偿金额作个别评估。

港府未来需收回及清理逾1,210公顷土地

发展局预计,2022/23年度至2026/27年度期间,要收回500公顷私人土地,2026/27年度后另要收回200公顷私人土地,以及为相关项目清理510公顷政府土地;并计划在已知正筹备项目以外,收回及清理更多土地,以发展新界北及《2021年施政报告》内公布的北部都会区内的其他公共项目。

▼三个湿地保育公园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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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政府亦就分区补偿金额,一般定期每半年的调整计算公式,更新两项参数。以往有关公式是按照新市镇内商用、住用和工业地带的已发展土地的地价变动,每半年调节分区补偿金额。

政府于原有三个新市镇沙田、屯门、荃湾外,加入两个位于北部都会区的主要现有新市镇,包括元朗、粉岭和上水,并按照该五个新市镇最新的土地用途组合,以当前适用的分区计划大纲图为本,重订不同类别土地的地价所占比例,令计算公式所涵盖的参数与时并进。

新修订甲区农地补偿金 由每平方呎1,302元增至1,510元

计算公式组成部份更新后,今年4月1日生效的分区补偿率亦会相应调整。甲区补偿率以及拟议第一级别补偿率将会上调,农地由每平方呎1,302元,上调至每平方呎1,510元;屋地由每平方呎2,583元上调至每平方呎2,995元。

拟议第二级别的补偿率亦会被更新,农地由每平方呎651元上调至每平方呎755元,屋地由每平方呎1,292元上调至每平方呎1,498元。上述重订的补偿率将会由今日起生效,适用于今日或以后的收地项目。

发展局表示,是次优化措施能理顺现行制度,对未来的收地清拆及土地发展工作十分重要,当中平衡了公共资源的考量,务求合理地回应受影响人士的需要和诉求。(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