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两被告拟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排期至8月答辩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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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光城者”7名成员,被指多次摆街站宣扬颠覆国家思想,遭控以1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今日(28日)在区域法院提讯。其中2人拟认罪,当中16岁男生亦会承认另一案中的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案件排期至8月20日进行答辩,其余被告的案件则在7月16日再讯。

7名被告依次为:16岁阮姓中六男生、蔡永杰(20岁,仓务员)、15岁女生、16岁梁姓中六女生、陈右津(25岁,男售货员)、16岁中五男生,及郭文希(18岁,中六女生)。今日表示拟认罪的为16岁阮姓中六男生及蔡永杰。

7人被控于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其他人串谋,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1)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2)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案件编号:DCCC801、98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