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7男女涉煽动颠覆政权被拒保释 4人未成年最年轻仅15岁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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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光城者”早前被指违反《国安法》,警方国安处于7月拘捕多人。国安处昨以“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4男3女,包括一名年仅15岁的女生。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暂无须答辩,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11月3日再讯,以待准备文件转介至区域法院。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拒绝各被告的保释申请,所有被告还押候讯。
7名被告4人未成年
7名被告依次为:16岁阮姓中六男生、蔡永杰(20岁,仓务员)、15岁女生、16岁梁姓中六女生、陈右津(25岁,男售货员)、16岁中五男生,及郭文希(18岁,中六女生)。
除了因另一宗“光城者”案件被还押的被告郭文希外,其他被告均有保释申请,并同样遭到控方反对。罗官听罢辩方陈词后,拒绝6名被告的保释申请,其中16岁中五男生保留8日保释覆核权利。
涉煽动他人颠覆国定政权
他们被控于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其他人串谋,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1)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2)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此外,被告阮姓中六男生及蔡永杰另涉一宗中学爆窃案,被控入屋犯法罪,早前获钱礼主任裁判官批准保释。女被告郭文希则因涉另一宗串谋恐怖活动案而遭还押。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李庭伟代表,众被告则分别由大律师魏俊、庄静敏、黄缨淇,及助理律师陈奕勤等人代表。
案件编号:WKCC396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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