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持刀三度行劫 称社会动荡和疫情影响工作 判囚五年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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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个案底的运输工涉出狱后7个月,先后持刀行劫工业大厦的收费写字楼和两名的士司机,成功劫去近5000元,但最终被捕。他今(27日)在高等法院承认3项抢劫罪,并在求情信中称受近年的社会动荡和疫情影响,工作量大减,因经济困难才以身试法。法官指事主于晚上在僻静处遇劫,必定受惊,最终判运输工监禁5年半。
被告卓文迪,33岁。庭上透露他已婚,并有一名四岁女儿。他有11个案底,包括偷窃、贩毒。他因贩毒罪被判囚46个月,于2019年7月获释。
短时间内行劫两的士司机
案情指,戴帽及口罩的被告于2020年2月14日晚上9时许,持1.5呎长的刀,到葵涌打砖坪街一工业大厦,向停车场收费写字楼内的女保安声称打劫。被告劫去抽屉内的300元和女保安价值3000元的电话,然后逃去。
被告再于同月16日清晨2时许,在葵兴地铁站外登上一辆的士。当的士驶至长沙湾道近元州邨时,被告亮刀声称打劫,的士司机遂交出约1200元现金。惟被告数分钟后,再于长沙湾道登上另一辆的士。当的士到达打砖坪街时,被告再持刀行劫。该名的士司机交出300元,然后假装取出银包,趁机离开的士,而被告亦逃离现场。事件报警后,警方于同月22日拘捕被告。
被告在录影会面称,自已原为运输工人,但因新冠疫情而失业,遂犯案。而他已把打劫所得,购买奶粉和尿片。
法官指事主必定受惊
法官判刑时引述辩方的求情,其中被告的求情信提出,因2019年的社会动荡和2020年的疫情,他原本的全职工作变为以日薪计算,工作量大减。他因经济困难,才干犯本案。
法官接纳被告单独犯案,案中未有事主受伤,但法官指事主于晚上,在僻静处被劫,必定受惊。法官最终判三罪,判处被告监禁五年半。
案件编号:HCCC2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