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银行劫案|被捕男子被控“行劫”等罪 今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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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银行劫案,73岁姓梁被捕男子被暂控以一项“行劫”罪及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罪,案件已于今日(16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事发时前(14日)下午3时40分,梁闯入上址银行内声称打劫,闭路电视拍到他首先在袋中掏出预先写好的字条,隔著玻璃橱窗罅隙递予银行女职员,再亮出一把黑色疑似手枪指吓职员,其后著职员将现金放入他自备的袋中,最终成功劫走约14,000元现金,整个过程历时约30秒。职员其后尝试追捕无果,目击贼人登上一辆87D路线巴士逃去。至昨(15日)凌晨,警方掩至元朗八乡元岗村将疑犯拘捕,起回部分赃款及涉案手枪,并证实是玩具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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