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警署偷取劳力士表 前警员出狱后再涉店舖盗窃 被判感化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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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于警署偷取劳力士手表的前警员,刑满出狱后于去年再度犯案,在旺角一间体育用品店,偷取总值约2500元商品,当场被揭发。他早前承认一项盗窃罪,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裁判官余俊翔指虽然被告非初犯,但考虑到其有抑郁症及偷窃癖,此次判刑会更注重更生方面,终判处其12个月感化令,但警告被告指若其再重犯,法庭将积极考虑判处监禁。
被告周合骏(31岁),承认于2021年12月15日在旺角雅兰中心地库迪卡侬盗窃一对袜、一个露营炉具、一罐燃料、一张折椅及一个腰包,总值共2,476元。
被告任职警员时,曾在警署“偷龙转凤”,用自己的“A货”假劳力士,换走价值42.5万元的“真”劳力士失物。他因盗窃罪成,被判囚10个月。
报告显示被告有抑郁症及偷窃癖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非初犯,曾在工作期间偷取一只昂贵的手表,2019年被判囚10个月,获当时的主审法官寄语“好好做人”。被告如今再次犯案,涉案金额大,但心理报告亦显示他有抑郁症及偷窃癖,故法庭此次判刑较注重更生,终决定判处12个月感化令。裁判官最后强调指,被告不要因此次判刑而认为犯错不需要负责任,警告他日后若再重犯,不管其偷窃何等价值的商品,法庭均会积极考虑判处监禁。
案情指,当日下午6时40分,涉案店舖的便衣保安在巡逻时,发现被告的举止可疑,将涉案商品从货架取下,之后未有付款便离开,但原本空空如也的两个袋却装满东西。保安遂在店舖外截停被告,直言怀疑他偷窃,被告听罢推开保安并逃走,但最终仍被成功截停。待警方接报到场后,被告在警诫下表示:“对唔往,我一时贪心,所以攞咗。”
案件编号:WKCC 70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