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涉用“A货”换走42万元劳力士表 裁盗窃罪成后即场痛哭
28岁男警员声称遗失证物,在警署“偷龙转凤”,用自己的“A货”假劳力士,换走价值42.5万元的“真”劳力士失物。法官指被告将名表放进自己腰包十分可疑,亦不见他有寻找失物,反而想办法包装名表,今(9日)在区域法院裁定被告盗窃罪成,被告闻言痛哭。辩方指,被告从小想当警察,工作期间又屡受上司及同事赞许,却因本案而令美梦破灭,一生蒙上污点。案件押至11月22日判刑。
被告周合骏,28岁,被控于2017年6月26日在长沙湾警署报案室,偷窃一只型号为Cally-Daytona 116506的“劳力士”手表,价值42.5万元。
收取证物后放入腰包可疑
法官劳洁仪称被告接收手表后,未有放入封口袋,反而放进腰包,此举令人怀疑。如被告不懂如何包装手表,应连袋带表交至证物室询问同事,无须放入腰包。
闭路电视未见被告有寻找失物
被告指以遗失名表为名,于是换上假货以拖延时间寻找失物,但从闭路电视片段可见,被告没有寻找,反而想办法包装名表。
劳官又质疑,被告将手表放在腰包仅仅几分钟,不可能会忘记,即使要寻找都是在工作范围内,例如工作桌甚至是衣服口袋,认为被告不诚实及意图永久剥夺事主财产,裁被告罪名成立,被告闻言即痛哭。
被告自小立志当警察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从小自立及有纪律性,亦想当警察,在港修读高级文凭课程后,知道学历不足以入职,于是拿取奖学金赴英国修读应用统计学和管理科学学士学位,终在2014年5月加入警队。
他又称被告中学操行优异,老师评语为“品性纯良、有服务精神”,中五时成绩虽不理想,但他未有放弃而选择重读,成绩大有进步。被告加入警队后亦两次获上司嘉许,多人对其诚信度有正面评价,形容被告今次犯案是不幸及一时歹念,在不能拒绝引诱下发生。
被告悬崖勒马未造成损失
律师又指,被告最后有悬崖勒马,此案没有造成任何人做成损失,而被告力争上游加入警队,却因本案而美梦破灭,令他的一生蒙上污点,已让他受罚,盼法官轻判。
案件押至11月22日判刑。
案件编号:DCCC76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