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嫖妓不遂非礼女童囚两年 事主受创深 觉全部男人系坏人
中年无业汉到深水埗唐楼召妓,惟到达后发现没有妓女,恰巧遇到身穿体育服、准备上学的11岁女童,声称一时控制不到性冲动,把女童拖到后楼梯摸胸非礼数分钟,女童事后回家向母哭诉。无业汉早前在区域法院认罪,今被判入狱两年。法官判刑时引述女童创伤报告,指她事后对性有严重恐惧,认为“所有男人都系坏人”,更希望“呢个世界无男人”。
被告甘俊杰42岁,承认一项非礼罪。他曾因盗窃罪入狱,前年1月才出狱。
暂委法官张天雁判刑时,引述被告的心理报告及精神科报告称,被告没有娈童癖,但未能处理性需要及滥药,而被告亦刻意减低问题严重性,重犯机会为中度。
事主受侵犯后上落楼梯也感惊慌
张官又引述事主的创伤报告指,事主事后出现焦虑及逃避,对性有严重恐惧,并沉醉于动漫及歌曲,见到楼梯及上落楼梯都会令她莫名其妙地惊,更想“呢个世界无男人”,又认为“所有男人都系坏人”,亦自责令自己身处危险。
事主母亲亦指,事主不时用被子盖住自己,而他上落楼梯亦需要姊姊陪同,及极速上落楼梯,事主又不让母亲向学校社工求助,至今仍不肯看心理医生,如情况没有改善,可能需要接受精神科治疗。
被告侵犯事主并抢走事主电话
张官判刑时指,事主只得12岁,被告已是40多岁的成年人,而案发时,事主正在住所附近,一个理应感到安全的地方。而被告更使用武力,用手抓事主手臂,并拖到后楼梯,而侵犯期间,更取走事主电话,再要她等待20秒,才能下楼取回电话,此举无疑令事件被举报的机会下降,考虑事主心理创伤难以估计及弥补,故判入狱2年。
案情指,去年6月16日,身穿体育服的11岁女童正离开深水埗唐楼住所,准备上学,期间在大厦的7楼遇到一心要想召妓的被告,被告顿起色心,更用左手抓其手臂、右手摀著其嘴,将她拖到后楼梯,并隔衣摸胸、腹非礼10至15分钟。
被告称控制不了性冲动犯案
被告又取去女童的手机,要她在20秒之后,才可到4楼取回,女童听从指示,并取回手机后,回家向母亲哭诉并报警。
警方随后翻查大厦闭路电视片段,并将被告拘捕,被告警诫下指,因控制不了性冲动,又因贪玩而捉女童到后楼梯,并承认曾非礼女童。被告又指当天半裸离开大厦,并在附近一间快餐店换衣服。
案件编号:DCCC70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