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妓扑个空 中年汉随手捉11岁女童摸胸泄欲 认罪候判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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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无业汉一心到深水埗唐楼打算召妓,惟到达后才发现没有妓女,恰巧遇到一名身穿体育服、准备上学的11岁女童,无业汉声称一时控制不到性冲动,手摀著女童嘴巴,并拖她到后楼梯摸胸非礼数分钟,事后更取走女童手提电话,并放在较低楼层,要她待20秒后才可落楼拾回手机。女童事后回家向母哭诉。无业汉今(25日)认罪,案件押后至2月14日判刑,以索取女童创伤报告、被告的背景报告、心理报告及精神科报告,期间还押。
前年1月才出狱的被告甘俊杰(42岁),承认一项非礼罪。被告过往有9个案底,皆与不诚实的控罪有关,前年因盗窃罪而被判4个月,前年1月始出狱。辩方求情指,被告已离婚,育有一名16岁儿子,犯案因案发时想找妓女,但找不到,现已非常内疚。
女童受侵犯后哭著回家找母亲
案情指,去年6月16日,身穿体育制服的11岁女童正离开深水埗唐楼住所,准备上学,期间在大厦的7楼遇到一心要想召妓的被告,被告顿起色心,更用左手抓其手臂、右手摀著其嘴,将她拖到后楼梯,并隔衣摸胸、腹非礼10至15分钟。
被告又取去女童的手机,要她在20秒之后,才可到4楼取回,女童听从指示,并取回手机后,回家向母亲哭诉并报警。
被告称控制不了性冲动 犯案后光著上身离开
警方随后翻查大厦闭路电视片段,并将被告拘捕,被告警诫下指,因控制不了性冲动,又因贪玩而捉女童到后楼梯,并承认曾非礼女童。被告又指当天半裸离开大厦,并在附近一间快餐店换衣服。
案件编号:DCCC 70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