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后吁入元朗聚集 发起人囚16月 官:无人会信当时可和平游行
“光复元朗”游行申请人钟健平,为抗议元朗白衣人袭击事件,发起事件发生后一星期在元朗游行,虽然警方已发出反对通知书下,但钟仍呼吁市民当日入元朗“行街”,亦有大批市民响应。钟日前承认煽动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法官今(13日)判刑时指,在2019年6月及721事件后,没有人会相信可以举办到和平的游行,钟却在721事件后一星期,将大批情绪高涨的人士聚集在元朗,无疑会触发另一场社会骚动,当日亦确发生警车被围困等危险事件,遂判钟入狱16个月。
被告钟健平(41岁,公关人员),承认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间,在香港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他被控的另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则获存档法庭,不予起诉。
记者会上言论带挑衅性
法官胡雅文指,警方拒绝游行申请时已明言当中的风险,被告在知情下仍违反法律,被告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挑战警方决定,以及在记者会的言论,都属带有挑衅性的行为。
其他组织也作呼吁不减被告罪责
法官指,组织游行有演化成暴力的风险,当日亦成为事实,游行期间曾发生警车被围困的事件,可见情况危险,即使当日同时有其他组织者呼吁市民到场游行,也不会减轻被告的罪责。
2019年7月27日元朗的游行演变成冲突
无人会相信可办到和平的游行
法官又称,在2019年6月及721事件后,没有人会相信可以举办到和平的游行,难以相信被告声称事前坚信游行会和平进行,他在721事件后一星期,将大批情绪高涨的人士聚集在元朗,无疑会令另一场社会骚动一触即发。
辩方指被告犯案非出于贪婪
辩方求情指,被告受721事件所震撼,判断力及情绪受影响才会犯下此案,并非有不当的动机或出于贪婪。辩方亦提到,被告衣著轻便,没有装备,并没有预备到场与人起争执,他也没有鼓励及参与暴力事件。
著市民入元朗行街游玩
案情指,被告2019年7月向警方申请举办游行,为谴责721袭击事件,但申请被拒。然而,被告仍呼吁市民到元朗“行街”及“游玩”,又在当日出现在游行地点,站在示威者前线,质问警方及与警方交涉,又以手势向示威者作指示。
案件编号:DCCC84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