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后发起光复元朗游行 钟健平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周三判刑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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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于2019年7月21日发生白衣人袭击事件后,有人发起“光复元朗”游行,警方未有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惟仍有不少人到元朗集结,后来更演变成冲突。曾发起该次游行的钟健平,事后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今(11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控方案情指,钟在游行申请被拒后,仍在记者会讲述游行路线,又著市民到元朗“行街”及“游玩”,更在当日站在前线。后来有人包围元朗警署及洒溪钱,警署最终被迫关闭。钟求情称受721事件的震憾影响而失去判断力,现已感后悔。法官把案押后至周三(13日)判刑。

被告钟健平(41岁,报称公关人员),承认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间,在香港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他被控的另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则获存档法庭,不予起诉。

被告钟健平(左)承认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间,在香港组织一个未经批准集结。(资料图片)

721事件所震撼影响判断力

辩方求情指,被告受721事件所震撼,判断力及情绪受影响才会犯下此案,并非有不当的动机或出于贪婪,虽然当日发生暴力事件,但不应归咎于被告,有关事件发生在游行路线以外的地点。

辩方又指,当日有份设路障的黄帽黑衣人,不知从何而来,明显与和平游行的市民属两批人。被告当日衣著轻便,没有装备,并没有预备到场与人起争执,他也没有鼓励及参与暴力事件。被告已感到后悔,事后更受袭,伤势严重,望法庭考虑到被告已受到教训,予以轻判。

法官需时考虑判刑,案件押后至本周三判刑。

2019年7月27日元朗的游行演变成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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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公众安全为由拒游行申请

案情指,2019年7月21日元朗发生暴力事件,被告于23日向警方申请举办游行,目的为谴责721袭击事件,但警方以公众安全为由拒绝申请

被告记者会上提原有游行起点

控方指控,被告在游行申请被拒后,仍在记者会重申游行路线,著市民到元朗“行街”及“游玩”。至同年7月27日,即原定游行日期,大批市民在原定的游行起点,被告在现场曾站在前线,质问警方及与警方交涉,又以手势向示威者作指示,包括曾指示他们不要掷物,亦曾安抚情绪激动的年长示威者。

游行期间有爆发暴力事件

示威者后来步向元朗水边村,并有包围元朗警署,期间有人洒溪钱,元朗警署最终要被逼关闭。他们亦有占据车路、轻铁路轨,及叫喊不同口号,当中涉言语攻击警方,包括“黑警”、“可耻”、“没有暴徒,只有暴政”。游行期间亦爆发暴力事件,有人掷硬物,亦有警车被示威者围困。

案件编号:DCCC84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