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示威10277人被捕 1158人被定罪 法院处理85宗国安法案件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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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2019年爆发反修例示威冲突,律政司提至今共10,277人被捕,当中18%即1,858人完成司法程序,1,465人承担不同法律后果,包括1,158人被定罪。就《港区国安法》案件,截至2022年2月28日,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而的案件共有85宗,75%的案件已结案。律政司亦指,警方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交予律政司,包括正在调查、暂毋须跟进或无足够证据案件。

截至今年1月31日,警务处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 10,277人。(资料图片 / 张浩维摄)

根据律政司呈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书面答复,据警务处资料,截至今年1月31日,警务处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 10,277人,已经完成司法程序的 1,858人当中,有1,465人须承担法律后果,当中包括1,158人被定罪、297人经法庭签保守行为、6人经法庭发出“照顾或保护令”,以及 4人循民事程序被判“藐视法庭”罪成,另有 952人的司 程序仍在进行 中。

律政司:警方不是所有案件都会交予律政司

律政司指出,被定罪人士的刑罚包括罚款100至41,000元、赔偿予受害人或受害机构120元至23万元、缓刑12至24 个月、社会服务令60至240小时、感化令、劳教中心令、教导所令、更生中心令、监禁4日至12年等。

律政司强调,当律政司收到警方提交的案件后,会即时处理,包括提供法律意见和作出检控决定。但警方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交予律政司,原因包括警方仍就案件进行调查;警方认为有关案件暂时不需要跟进;及警方认为没有足够证据,因此没有将案件交予律政司。

《港区国安法》2020年6月实施,截至2022年2月28日,在各级法院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85宗案件。(李泽彤摄)

逾八成反修例案件结案

以理工大学暴动案为例,事件在2019年11月18日发生,警方在翌日拘捕二百多人,律政司同日已向警方给予不少口头意见,11月 20日该二百多人已被落案起诉。案件已排期审讯,最早的一宗审讯于今年3月开始,最迟的一宗审讯将于明年10月开始。

律政司又指出,截至今年2月28日,各级法院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的“反修例”案件共 2,079宗,超过1,700宗或接近83%的案件已结案;而在裁判法院接获的1,301宗案件中,约有1,200宗或接近94%的案件已结案。

就《港区国安法》案件,截至2022年2月28日,在各级法院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而与国安法相关的案件共有85宗,刑事及民事案件分别占70宗及15宗,当中64宗或接近75%的案件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