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加保险入禀控前执董吴宇和多间公司 追讨1.54亿美元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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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接管的泰加保险于本周三(27日)入禀高等法院,循民事控告前执董吴宇和多间关连公司。泰加保险指,吴宇等涉透过欺骗计划,挪用泰加保险存放在券商的1.54亿美元(约12亿港元),现向各被告追讨涉款。

原告为泰加保险有限公司,六名被告为吴宇、Amber Hill ES Fund SPC、Neo Tech Inc.、YF Securities Pte Ltd (前称Amber Hill Financial Pte. Ltd.)、安山资本有限公司(Amber Hill Capital Limited)和李卓峰(Lee Cheuk Fung Jerff)。

吴宇早前已辞去原告执董一职,但仍为原告母公司泰加控股的主席兼主要股东。

原告在入禀状指,被告涉透过欺骗计划,挪用原告转帐至券商的1.54亿美元。原告指,被告涉不当得益、不诚实提供协助。

原告要求法庭颁令,第二至第五被告只是代原告持有涉款,并需交还予原告。此外,原告亦向各被告索偿。

案件编号:HCA3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