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袭大屿】湿地变仓土 绿化带堆填 01航拍纪飞越屿南泥头劫

撰文: 邓丽婷 梁融轩
出版:更新:

塘福海岸保护区被倒泥建车场、绿化带遭填土辟露天仓;贝澳湿地被倒建筑废料,而且露天仓林立;水口一处绿化带堆叠大量弃置的冷气机、雪柜,丛林面临被污染的危机;梅窝银矿湾一幅休耕农地亦被倾倒建筑废料,揭示梅窝沿海一带全无规划。今日的大屿山,仍是一片静土,还是已变成千疮百孔?《香港01》统计所得,大屿山约有逾1,200公顷土地“无王管”,当区倒泥处处,当中的漏洞由何造成?(系列之三)

《香港01》利用航拍高空相片,记录了贝澳、塘福、水口及银矿湾四个渡假胜地的倒泥情况。(黄伟民摄)

土地受三款图则、体契不同规管

大屿山乃香港最大的岛屿,面积达到14,716公顷,比香港第二大岛屿香港岛还要大84%,当中七成属于郊野公园。其余地方除东涌新市镇、愉景湾私人发展及东北部的迪士尼填海工程外,就只有大澳边缘、二澳、鹿湖及羌山、昂平、大濠,以及梅窝边缘因曾纳入具执管权力的“发展审批地区图(DPA)”,受到《城市规划条例》保障。

逾千公顷土地无王管

然而,大屿山南岸、大澳市中心因未有纳入DPA,规划署无法就倒泥活动执法,加上土地属于旧批集体契约,即使已制定规划土地用途的“分区计划大纲图(OZP)”,规管仅如如同“纸老虎”。而银矿湾、地塘仔及沙螺湾等部分地区更是全无规划,可谓“无王管”,这两种情况的土地,粗略估算,在大屿山就占了逾1,200公顷的土地(详情见下图)。

即使非法堆填及非法弃置废物仍受《废物处置条例》和《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等管制,但若倒泥获地主同意,大屿山南岸、大澳市中心等私人地段可被任意倒泥。

即使不计算已发展但没纳入DPA的东涌新市镇、愉景湾及东北部(蓝色部分),大屿山仍有逾1,200公顷土地(红色部分)欠监管。

26个团体及个人今日(3/3)将在立法会的环境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 就打击非法堆填及弃置拆建废物提出控诉。 《香港01》早前与守护大屿联盟合作,利用航拍的高空相片,记录了贝澳、塘福、水口及银矿湾四个渡假胜地如何被倒泥及改建为车场或露天仓。

+1

水牛湿地被堆泥 环保署:没违例

大屿山南岸分区计划大纲图内,屿南道以南的岸边地区被划为海岸保护区,包括贝澳的水牛湿地。从高空相片所见,贝澳新围村及罗屋村对面、由屿南道及芝麻湾路交界一直向海岸延伸,附近的土地已被填土,改建为停车棚、露天货仓、废车场,大屿山南区乡事委员会办事处对开的水牛湿地更被堆放建筑废料。

同样在贝澳,咸田旧村外的海岸保护区只余南面的一小块湿地,湿地水面几乎布满青苔,旁边正堆放泥头。记者实地视察所见,这湿地被地主大范围铲去植被及填土,已破坏的土地沦为露天仓,地主各自圈地倾倒泥头及建筑废料,包括一幅正兴建村屋的前地被人摆放大量如钢筋、铁枝、碎石、沙泥、混凝土机、挖泥机等的建筑器材,场内更养了两只地盘狗“看门”,可见仓存的管理甚具规模。

该地旁边亦有一片私人土地被围上铁丝网及加装铁闸,另一边车路入口竖立“私人农地,闲人勿进”的告示牌,里面存放各种工程物资。环保署表示,两处湿地被倒泥均没有违反《废物处置条例》的情况。

屿南海岸保护区被建车场 规划署:没执管权

在塘福,《香港01》昨日(2/3)已揭露塘福公众停车场及巴士站两旁的海岸保护区用地被填土及改建为停车棚。规划署回复指,海岸保护区不能用作公众停车场,但由于该地不属DPA覆盖的范围,规划监督在该处没有执管权力。

环保署:每周视察

环保署则回复指,署方去年4月曾就此接获一宗投诉,惟人员调查发现该停车场地段属于私人土地,大部分土地多年前已被平整,“去年的填土活动由土地拥有人自行进行,没有违反《废物处置条例》的情况”。发言人指,人员每星期都会到南大屿山一带视察。

而对于屿南道及麻埔坪道交界、一幅占地约十六万呎的绿化带被改建为露天仓,搭建多间铁皮屋、摆放货柜屋及建筑器材。规划署表示,在此地带填土及挖土不需取得规划许可,但就该地点城规会并没有接获任何规划申请。 

水口绿化带变小堆填区 环保署:没收污染投诉

毗连塘福的水口,至少三处土地被填土。其中最近水口村的一处绿化带,一家冷气工程公司的铁皮屋大本营藏身丛林中,然后走入铁皮屋的沿途,两旁弃置的冷气机、雪柜及废铁,现场俨如一个“小堆填区”,植物都已经攀附堆叠的冷气机而生,虽然现场属于私人地段,但弃置废铁明显破坏了绿化带的环境。

向塘福的方向走去,另一个路口的一幅绿化带亦被人以石屎填平,摆放各种建筑器材,并建有铁皮屋,估计是计经营建筑工程公司。

银矿湾植被被铲倒建筑废料 揭沿海“无王管”

银矿湾泳滩后方、横塘村前一处休耕农地被倾倒泥头及建筑废料,堆放了碎石、已凝固的水泥、胶板及竹枝,当中混杂胶水樽、弃置的独木舟等垃圾。翻查Google Earth纪录,2013年1月,上址仍是一片翠绿,直至同年11月,高空地图显示该地部分农地被铲去植被,恰好东北面毗连的一幅土地期间也由绿地变成泥地,并已展开工程。

《香港01》今年2月23日航拍所见,休耕地的除草及倒泥范围有所扩大,旁边施工多时的工地也建好了楼房。然而记者翻查资料发现,2014年核准的“梅窝边缘分区计划大纲图”并未有包括沿海地带,包括梅窝污水处理厂、梅窝码头、银矿湾,以至万角咀等一带,倒泥点及旁边建屋工地所在位置既没被纳入法定图则,也非郊野公园范围,除了地契外,可谓“无王管”。

规划师:当局怕阻力而不修例

“城规条例写死咗,好白痴,”本土研究社成员、城市规划师林芷筠批评道,“去到今天点解都唔可以,系值得问番政府。”她指DPA不延伸至市区是可以接受,因这些地方可以借由地契条款和建筑物条例规管,但部分乡郊地区因已有OZP就无法规管就难以理解。

城规条例除了1991年的修订外,于2004年亦有另一次大规模修订,引起不同争议,差点失败而回,最后砍件分拆、先易后难,才能通过。与官员接触的经验中,林芷筠感受到当局因充份咨询困难,多抱有害怕阻力而不修订的官僚气氛,“好唔想修例,修例系一件好复杂嘅事”,因此诸多推塘,每次有泥头问题被追问就推说无权执法,“好似唔关佢事”,令到《城规条例》至今都不能打击破坏环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