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染疫后无呈报 可睇医生取豁免证明取代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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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0日)宣布调整“疫苗通行证”接种要求,包括第三阶段提早至5月性实施、缩短接种第二及第三剂疫苗之间的宽限期。而康复者接种安排,12岁以上人士如在感染前已接种第二或第三剂疫苗,或仍处于康复后6个月内,毌须再打针。

卫生防护中心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表示,如康复者未接种足够疫苗,亦未曾向当局呈报自己曾染疫,可选择看医生提供证据,以获得医学豁免证明书。

张竹君表示,如康复者未接种足够疫苗,亦未向当局呈报,可看医生提供证据,以获得医学豁免证明书。

被问到政府提到实施疫苗通行证,如康复者未接种足够疫苗,亦未向当局呈报,应如何处理。张竹君回应指,个别康复者如有证据曾感染新冠病毒,同时医生亦相信该证据,则对方可签发医学豁免证明书,“如果佢话怀疑自己有感染就比较难。”

不清楚自己是否曾染疫 张竹君:可安心打针 唔会话有好大后果

她提醒,部分市民或感染后并无病征,因此不清楚是否属康复者。她指,该批市民亦可安心接种疫苗,“亦都唔会话打咗针有好大后果。”她解释,康复者不需要3个月内打针,因稍后打针有利免疫力反应。

她亦强调,康复者于病愈后3个月,再感染的机会较微。但她指,虽然康复者的传染力非常低,但为个人及他人的健康著想,仍须保持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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