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厦天台户遭逼迁 租户无家可归 批屋宇署“神又系佢鬼又系佢”
撰文: 曾向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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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早前向观塘一幢工厦的天台业主发出还原令,改回作工厦用途,业主遂要求十多个租户于今年3月8日迁出,否则截水截电,及请执达吏清场。4户因未能负担同区㓥房租金,希望屋宇署与房屋署商讨,协助安排入住临时收容中心,惟署方拒绝介入,租户或无家可归。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今与屋宇署会面,要求署方协助安排租户入住收容中心。协会干事吕绮珊会后引述署方代表指,收容中心由房署负责,现阶段仍属业主与租户间的私人租务纠纷,拒绝介入,但若业主拒绝执行屋宇署还原令,就会进行检控。
目前仍有9户未能迁出,当中4户要求住收容中心。租户徐先生狠批屋宇署“神又系佢鬼又系佢”,“佢话要令香港人每个都有瓦遮头,但要我地走又唔安排后路。”他表示 ,现时做散工每月收入约6000元,天台租金约1300元,难以负担市面㓥房租金,“㓥房又贵又差,(今次逼迁)唔走架喇,佢要封咪封啰。”另一位租户黄先生靠综援维生,如被逼迁同样面临无家可归,他形容屋宇署为“太极高手”,“有功就邀,有问题就卸”。
吕绮珊表示,明白去年淘大工厦大火令政府对工厦问题态度强硬,但另一方面却没有提供足够支援,“政府觉得工厦住户人数少,容易处理,如果觉得人少,系咪反而更容易支援呢?”她认为,政府可提高关爱基金搬迁津贴金额,支援因屋宇署执法行动而须迁出工大㓥房的居民,另外政府部门执法前应互相协调,确保受影响的租户入住收容中心,以免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