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被拆】内地业主一买即拆 老住户哭求安置 议员要求列古迹

撰文: 黎静珊 黄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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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历史建筑屯门红楼传出清拆迫迁消息。土地业权于去年11月易手后,建筑物围墙在本月十日被推土机夷平,连带屋内居住30多年的老住户都面临迫迁,水喉遭破坏,更被恐吓再不迁走就断电。70岁的刘先生与妻子面临无家可归,他哭诉,地产商的代表只叫他“将啲钱转哂去人哋到”、“快啲攞综援”,他直斥:“我最讨厌呢啲人,非常之反感!”他怕要露宿街头,向社署、社福机构求助,但被当人球,顿感徬徨。
关注事件的议员今日(2月17日)到场声援,议员朱凯迪指,红楼对辛亥革命历史有重要意义,也是香港亲台人士硕果仅存的最主要的政治活动场地,希望发展局局长将红楼列为暂定古迹。

如果佢安置咗我,我就一定走,有地方栖身我就一定搬!
红楼住户刘先生
七旬刘先生恐怕流离失所。(黄伟民摄)

70岁的刘先生与妻子在红楼附近中山公园居住31年,1993年当时业主李兆堃曾入禀高等法院,希望夺回业权,控告16名住客。2005年住客虽然输了官司,但以象征式2元继续租住红楼,但道明若要收地,居民需要迁出。可惜今次,来自内地的新业主态度似乎十分强硬。

朱凯迪忧港亲台人士失最后政治活动空间

红楼的业权,去年11月易手,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和尹兆坚形容,内地业主以500万买地,实为“不寻常的低价”。朱凯廸又指出,红楼附近的中山公园,也是收地范围,该公园是每年都是国民党支持者进行升旗等政治运动的地方。“如中山公园也被拆,会令政治活动空间也失去”。他续称,红楼对辛亥革命历史也有重要意义,希望发展局参考景贤里的做法“保护好呢个地方”,列为暂定法定古迹。他指要发展局出手,社会关注是最好方法。另外他亦会协助住户寻求法律帮助。

 

发展局就红楼被拆事件表示高度关注,当局表示,工程涉及移除树木及临时搭建物,未有影响红楼主楼部分,而根据《建筑物条例》,拆卸及改建红楼须得到建筑事务监督事前批准,开工亦需得到建筑事务监督同意。发展局局长已要求屋宇署联络业主,向他指出《建筑物条例》的要求;若业主有意进行上述工作,须尽快按程序提出申请。

红楼于2009年被古物咨询委员会确认是一级历史建筑,即“具特别重要价值而可能的话须尽一切努力予以保存的建筑物”。一般而言,若知悉任何情况可能会威胁由私人拥有的歷史建筑,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及古物古迹办事处会联络有关历史建筑的业主,一同探讨保育方案。

翻查土地注册及公司注册资料,内地人肖俊锋去年10月14日上任“睿丽有限公司 GOODBERG LIMITED”董事,然后旋即在11月30日以500万收购红楼所在地段,再急不及待在1月18日开始发出律师信,要求住户一星期内搬迁,更拆毁围墙兼斩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