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处理读写障碍生欠交功课 叉小四生颈 判社服80小时
男教师处理一名有读写障碍小四男生欠交功课事情上,对男生叉颈、叉喉、箍颈、扯衫领及踢台凳,早前被裁定两项普通袭击罪成立。裁判官判刑时指,家长将子女带来学校,期望老师照顾学生,但被告却滥用家长对老师的信任,惟裁判官认为他事后有上辅导课,学习如何与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相处,故认为他重犯机会不高,故判他社会服务令80小时,又劝勉被告即使有定罪纪录亦非世界末日,着他要继续做个好老师。被告闻言时双眼通红。
35岁被告吴祖儿被指于2014年11至12月某日及2015年6月某日,在东涌一小学课室袭击10岁男生X。
暂委裁判官屈丽雯判刑时指,家长将子女带来学校,期望老师照顾学生,但被告却滥用家长对老师的信任,但从多封求情信可见,案中的行为不符被告性格,而被告有高学历、出色工作表现,是不可多得的社会人才。
家长将子女带来学校,期望老师照顾学生,但被告却滥用家长对老师的信任。
被告事后有上特殊教育的辅导课
屈官指,明白教导小朋友不容易,特别是有特别学习需要的学生。而被告事后亦有上辅导课,学习如何与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相处,法庭认为被告的确有深刻反省,而非“口讲”,对此表示欣赏,相信重犯机会轻微。
屈官指,从被告的求情信可见,案件对被告带来困扰,法庭亦深表同情,又指定罪纪录亦非世界末日,著他要继续做个好老师,贡献社会。
校监求情指被告有教学热诚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一直循规蹈矩、尽心工作,他事后亦深切反省,并上了132小时的辅导,学校代表及胞妹亦有到庭支持被告,校方亦会继续聘用被告至本学期。辩方又呈上16封求情信,包括由被告、学校前任校长、现任校长、校监、同事、实习老师、胞妹、家长、教会及一名视障同学等撰写。
被告在信中指,已受沉重教训,而开审前被记者追访,承受莫大压力,重犯机会不高。前任校长、现任校长、校监亦指被告对教学有热诚,相当感激被告。其同事及家长等亦指被告对教学充满热诚、提携后辈,对视障同学亦不离不弃。
案件编号:FLCC48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