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转载】区家麟:要骂的,是一群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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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三万警察有害群之马,不足为怪,正如律师、传媒,都有很多败类;回归以来,只有三个特首,都有一个要坐监(还可能再多一个)。要骂的,是一群警粉,身为律师而不知法律为何物,身为学者而不知证据为何物,身为退休警察而不知法纪为何物。此等警粉,有辱警誉,警察朋友要小心警惕。

最反感一句,叫“警察也是人”,谁人不是人,谁没有情绪,谁打工不辛苦,谁没有受过辱骂?(资料图片)

首先要搞清楚,七警打人,不可能是“一时失常”,不可能是“一时冲动”。

非一时冲动,请读判决书,案情写得清楚,按程序,疑犯应押上旅游巴或警车送警署,但七警却把曾健超带到变电站暗角拳打脚踢。

非一时冲动,因为一个大男人很重,擡起他要好用力;路程颇远,需约一分钟,够疲累,也足够时间让七警反思自己在做甚么。法庭信纳,七警将曾健超擡到变电站,唯一可作出的推论是,就是要袭撃他。

所以,不是一时冲动,是刻意为之。

曾健超当时双手被绑,无反击之力,这叫警察行私刑,不叫“小惩大诫”。

七人围殴一人,他们不是普通人,是理应维护法纪的警察,这叫知法犯法,

警察要枪有枪,要水炮有水炮,要法律有法律;催泪弹有发射的有投掷的,胡椒喷剂有近距离有远距离的,还有警棍作手臂的延伸;给你高薪厚禄,精良装备,警察宿舍,安稳生活,市民期望你们有强大的心灵,才能管好你手上枪炮,用好你的公权力。

最反感一句,叫“警察也是人”,谁人不是人,谁没有情绪,谁打工不辛苦,谁没有受过辱骂?占领期间很多记者天天被人问候娘亲,又可以打人报复?巴士司机都说常常要“带埋阿爸阿妈返工”。当警察多年,纪录良好无犯错,不须称颂,正如承建商起楼没有偷工减料,记者写稿没有弄错事实,那只是基本责任。大家都是人,大家都在贡献社会,警察唔系免费服务社会,they are well paid for it。

一哥还叫大家理解,占领运动期间人手资源不足,长时间工作,压力巨大……很大压力?你有压力我有压力,很多医护教师都压力巨大,清洁阿婶与超市收银员也长时间站立工作。我体谅警察辛苦,示威者也辛苦,记者也辛苦,辛苦就可以打人?

读七警案的法官判词才知道,七警由拘捕曾健超,到暗角拳打脚踢,整个过程,或远或近,或照片或录像,不同的传媒都一直拍摄;合起来就是一幅完整的图像,足够让法官“排除合理怀疑”,把七警定罪。

七警判刑两年,“警粉”随即出动,质疑为何曾健超只判刑五星期。(资料图片)

接下来的问题:为何七警于空旷公园一角,明知记者就在不远处,公然行私刑?

看看这几天发生的事就大概明白。

近年香港出现一群“警粉”。除了爱字堆、退休警察,还有“逢警必好”的议员、写手与传媒,天天撑警大合唱。

七警判刑两年,“警粉”随即出动,质疑为何曾健超只判刑五星期。请搞清楚,一方是示威者挑衅泼液;一方,乃七警行私刑围殴;虽然是事件的上下半场,但情节不同,伤人程度大异。较合理比较,你应想像,若然有七个示威者把一名警察绑住,擡到暗角围殴;示威者若被判两年监禁,是否合理?你话呢?

警察维护同袍,可以理解,但警务督察协会形容,警员“因公”而涉案,就是混淆视听。“因公”?哪位阿公叫你行私刑?

又有尊贵议员与警察团体此时此刻竟然重提“辱警罪”,不承认错误,不反躬自问,反而处处呵护警察,怕他们心灵脆弱承受不了辱骂,满身武器装备还不够,要索更多保障。小市民每天受到此等颠三倒四的言论欺凌,是否也要订立“辱民罪”?

七警打人,暗角行私刑,刻意为之,知法犯法,更死不认错。刑期略重,但重得有道理。

警粉一群,日夜歌颂警察的伟大,强调他们出生入死贡献良多,维护法纪最高尚,把警察推上神台。占领运动前后,警司级警员也在内部通讯群组说想打人,官员盲撑警,难保警员真的以为自己地位超然,有上司睇住,有权贵撑腰,有恃无恐;结果,爱你变成害你。

警粉狂潮,借势发难,扩警权,推倒司法,冲击香港仅存的核心价值。到时警队要人有人,要枪有枪,要法律有法律,要特赦有特赦,不得了。

【编按:本文获作者授权转载,原题:“警粉”,本博文题目由博评编辑所拟。原文刊于作者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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