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 再有3名女职员被控虐儿罪 被告要求匿名处理被拒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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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疑有儿童受虐案件,再有3名院舍女职员被控虐儿罪,今(5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辩方要求以英文字母代表被告姓名,裁判官莫子聪以司法公开(Open Justice)原则为由拒绝。控方称警方需时看大量闭露电视影片及作调查,案件押后至3月21日再讯,各被告准以1万元保释,期间不得骚扰控方证人或院舍职员,亦不得参与照顾儿童的工作。

3名被告:周翠英(45岁)、傅悦朗(25岁)及刘露琪(24岁),均为幼儿工作员,他们各被控一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指3人于2021年12月14日、11月29日及12月9日,在旺角砵兰街387号地下“童乐居”内,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儿童责任,却分别袭击2岁男童B、1岁男童AK及1岁AJ,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他们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过去同案有多名被告提堂时,有些只以英文字母代表其姓名,但控方未有向法庭申请匿名令。控方在本案的控罪书上列出了被告的全名,辩方律师曾要求同样以英文字母代替,并希望控方在合并案件后,才一同披露被告的姓名,惟控方指之前已有一案的两名被告披露了姓名,其余被告亦会在案件合并后作披露,裁判官最后拒绝辩方的申请,并准控罪书上显示被告的全名。

控方又称,警方须时翻查6万小时闭路电视影像,并要联络证人,不排除会作进一步拘捕,故案件需要押后再讯。

案件编号:KCCC35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