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蟾蜍犯法? 浙江农民抓114只蟾蜍遭刑拘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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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民因抓114只蟾蜍被刑拘。(浙江在线)

原来不止穿山甲,捉蟾蜍其实也犯法。

据陆媒浙江在线报道,浙江淳安县农民陈某抓了114只蟾蜍(俗称癞蛤蟆)遭民众举报并被抓获,因涉非法狩猎罪现被刑拘。陈某被警员抓获时、还一脸懵懂直呼:“逮癞蛤蟆也犯法?”。

48岁的陈某是淳安县安阳乡人。18日上午,民众举报有人在小溪边宰杀蟾蜍,淳安森林警员赶到时,109只蟾蜍已被宰杀,仅剩5只当即被放生,陈某亦被抓获归案。

当下正值冬眠后的蟾蜍交配繁育的季节,陈某表示,自己和亲朋好友因“嘴馋”喜爱这野味所以才去抓蟾蜍;他于2月14日下午手提蛇皮袋,在邻近的小水库里奋战数小时,才抓到这114只蟾蜍。

办案警员表示,当地人喜好吃“黄蛤”,这种“黄蛤蟆”生长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半山腰,只有每年正月打雷交配的时候出来几天;因为身上有黄色的小点和暗褐色的大点,被称为“黄皮蛤蟆”。

蟾蜍为“三有动物”受法律保护

森林警员指出,蟾蜍虽未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对于“三有动物”,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