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沙田冲突 女被告求情信提与我无关 遭官斥无悔意不停找借口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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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市民于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聚集,之后爆发激烈冲突,涉案2男1女早前被裁定认暴动罪成,3人今日(31日)进行求情。其中女被告求情指一直热心公益,惟法官谢沈智慧狠批其求情信中提到“政治难分对错”及“与我无关”等,直斥女被告用违法手段,强迫他人接受个人想法才会被控,认为她毫无悔意,不停替自己找借口。案件最终押后至3月7日判刑。

被告依次为陈乐怡(24岁,女,销售市场主任)、周锦威(23岁,工程师)及黄溢霖(43岁,地产经理),被控于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好运中心外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周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故意阻挠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2罪,指他于同日同地管有铁锤、钳和螺丝刀,并阻挠高级督察58483执行职务。

求情称对家人感悔疚

辩方求情指,女被告陈乐怡一直热心公益,事件后对家人感到悔疚,望可轻判。但法官谢沈智慧却质疑为何其求情信提及“与我无关”、“政治一事难分对错”,直指她承认特意到场参与示威,又表示她因为用违法手段,强迫他人接受个人想法才会被控,指她毫无悔意,不停替自己找借口。

非预谋下犯案

辩方亦指,次被告已感懊悔,望法庭考虑本案对他的前程有莫大影响;而第三被告则非在预谋下犯案,当时只因见有人搬不动路牌,才会上前帮忙,但承认这属错误决定。

案件编号:DCCC 2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