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撑警者庭外辱法官 印狗头海报斥“狗品支那官”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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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今早(17日)宣布判刑结果,法官杜大卫宣判刑期,七警全部入狱两年。事件连日来引起撑警人士批评,今日在开庭前,就有数十名七警支持者到庭外示威,不满罪成裁决,更在铁马贴上6至8张海报,内容疑涉侮辱该案主理法官杜大卫。
退庭后有人高叫“狗官”
其中有示威者手举的纸牌,印有该案主理法官杜大卫的相片,但相片被贴上“狗鼻”,并配有“洋奴狗官”及“狗品支那官”等字词,但他们在嗌口号时无提及有关字眼,只有提及一些撑警口号。
而在法官宣布判刑结果退庭后,有撑警人士在法庭内扬声高叫“狗官”。
七名被告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48岁)、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观塘区反黑组警长白荣斌(42岁)、观塘区反黑组警员刘兴沛(38岁)、东九龙总区刑事总部警员陈少丹(31岁)、九龙城区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32岁)及观塘区反黑组警员黄伟豪(36岁)。
律师︰海报印法官相配“狗官”字词可涉藐视法庭
律师黄国桐认为,有关人士行为已可构成藐视法庭。他指,法官是代表法庭,有关侮辱行为不管是在法庭内抑或法庭外发生,只要是影响到法庭执行职务,或令法庭公信力蒙损,都会触及藐视法庭,不能被视为言论自由的表达方式。他指,对法庭裁决可以有个人意见,有不满应循上诉途径表达,这是普通法精神。律帅梁永铿看过有关相片后亦指,若法庭追究都有相当机会可构成藐视法庭,按过往案例,若罪成最严重的可被判囚几个月至一年不等。
早期导演高志森,在七警被判罪成后,曾于社交媒体贴文批评法官。其后司法机构曾发出新闻稿,表示高度关注事件,并把事件转介律政司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