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赌牌|完善博彩业最多发6个 禁止转批 年期不多于10年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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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政府今日(14日)公布,为推动澳门特区博彩业的健康发展,完善行业监管,预防博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修改经营娱乐场幸运博彩的批给数量及批给期限,订明批给数量最多为六个,并明文禁止转批给,规定批给期间不得多于10年,在例外情况下可延长最多3年。法案还制定娱乐场、博彩机及博彩桌的审批规范,以规范幸运博彩的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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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方面指,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6/2001号法律〈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立法会审议。明确制定本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尤其包括经营娱乐场幸运博彩活动,必须在维护国家及澳门特区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以及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及可持续发展。
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对承批公司、参与博彩业活动人士及公司的资格审查和监管机制,包括明确受审查对象的范围,订定审查适当资格的标准以及不具备适当资格的后果,借此强化政府的监管手段。调升承批公司的资本金额至50亿元澳门币,以确保幸运博彩的承批人具备足够的财力。
此外,提升由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出任的常务董事的占股比例至15%,并限制承批公司或其属控权股东的公司的上市流通股比例,使承批公司的业务与澳门建立更稳定的联系。订定承批公司在经营幸运博彩时须履行的各项义务,并设立相应的处罚制度。
另外,订定承批公司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对现时设于非承批公司不动产内的娱乐场订定过渡规定,使再取得幸运博彩经营权的现有承批公司可在3年期间内处理该等娱乐场的事宜,以符合法案有关娱乐场必须设于属承批公司所有的不动产内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