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君儿绑架案被告不满判囚12年 未用暴力为由求减刑被驳回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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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装品牌Bossini创办人罗定邦的孙女罗君儿,前年4月遭6名匪徒绑架并禁锢在山洞多日,以勒索罗父交出2800万元赎金,绑匪其后相继在内地和香港落网。在港被捕的案中“跑腿”,去年承认一项绑架罪,被判入狱12年。他认为自己在案中没有使用武力,认为刑期过重,今(15日)申请上诉刑期许可,但即时遭法官驳回。
在绑架案中担当“跑腿”的被告郑兴旺,30岁,在2015年4月25至28日,在香港串谋5名不知名男子,以武力方式将29岁的罗君儿带走,意图取得赎金。郑兴旺早前在高院认罪,法官薛伟成在判刑时称他的角色绝非轻微,因为他协助同党绑架,证据亦显示他除了运送食物,亦协助处理赎金,需要判阻吓性的刑罚。
郑兴旺今申请上诉刑期许可,法官质疑他为何迟了3日申请,他解释狱中的福利官没有准时为他递文件,获法官接纳。郑兴旺自称在绑架案中没有使用武力,原审法官判刑过重,要求减刑,但法官听取其上诉理由后,当庭驳回申请,押后颁下详细的书面理由。
案件编号:CACC21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