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君儿绑架案】在港被告认罪候判 求情称事件体会富贵如浮云

撰文: 邓子盈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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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郑兴旺去年被警员带返案发现场重组案情时引来大批人士围观。(美联社图片)

连锁时装店堡狮龙(bossini)创办人罗定邦孙女罗君儿,去年在西贡大宅遭六名来自贵州匪徒绑架,其家人更被勒索2800万案,涉案疑犯事先后落网,唯一在港被捕疑犯郑兴旺,今午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非法禁锢以换取赎金罪,他并透过律师向罗君儿道歉,又称在事件中体会到富贵如浮云,惟法官薛伟成指郑及他的同党以威胁杀死罗以威取得赎金,此等行为重挫香港的安稳和生活模式,把案押后至本周四判刑。

被告郑兴旺,30岁,承认去年4月25至28日期间,联同其他人士,以武力及在违反罗君儿(30岁)的意愿下将她禁锢,并勒索罗的家人2800万元作释放罗的条件。

除被告以外,另有8名被告先后在内地落网,并在今年3月24及25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审讯,但仍未有结果。本案被告郑兴旺原本否认控罪,案件已排期于明年二月开审,但被告上周却突然改口认罪。

被告在交收赎金的信封上留下指纹而被警方截获

控方案情指被告不旦参与绑架过程,亦参与取赎金,惟他在交收赎金的信封上遗下指纹,最后在罗湖离境时即场被逮捕。

事发于去年4月25日,至少6名身穿卫衣、手戴手套的男子闯入罗君儿西贡寓所。众人冲入罗君儿睡房,当时有罗君儿跟男友在场,两人持刀威胁,掠去7千港元和至少价值3百万的珠宝。众人威迫并蒙起罗君儿的眼罩一同离开,并把她带到山洞逗留,又吩咐她的男友向罗家传递支付5800元赎金的讯息。

郑于去年5月3日,即罗君儿被释放5日后离港时被捕,警诫下他承认是来港为“东哥”送食物,期间受指令负责送食物和买电话,并获3000元酬劳。郑声称对案件不知情,他负责到市区为众人安排膳食及用品,并没有与罗君儿有接触。他后来从报章看到这宗绑架案,才惊觉自己涉案,欲返回内地时在罗湖被捕。

惟根据控方证据,被告指纹遗留在交收赎金的信封上,亦在罗君儿被绑架期间,到彩虹和马鞍山买水、饮料和烟。

被告亲撰求情信称经本案后体会富贵如浮云

郑来自内地,于故乡已婚并育有一名2岁女儿。郑今向主审法官薛伟成呈上一封信,字体尚算端正整齐,欲表达深切悔意,表示于过去还柙而失去自由的日子,觉悟到金钱不及亲情重要,并后悔伤害过罗君儿,只望重获机会,做个好人,他亦在事件中体会到富贵如浮云。

辩方律师亦指,根据罗君儿的创伤报告,她已完全走出事件的阴霾。

官:本案罪行严重,重挫香港安稳和生活模式,应受重罚

法官薛伟成指案件精心计划,瞄准绑架目标,早已监视受害人寓所,更清晰知道绑架路线。薛官亦指,事发时,至少6名男子一同绑架1名女生,不旦禁锢她一段日子,更对她造成心理阴影。薛官另向辩方指出,绑架疑犯为了取得赎金,前提是威胁杀死人质罗君儿,提出的赎金金额亦存重大利润,可见本案罪行严重,重挫香港的安稳和生活模式,应受重罚。

罗君儿在被绑架后一年曾在其instagram中贴文指事件后学会坚强和珍惜。(罗君儿instagram截图)

同案的另8名疑犯分别为犹敦魁、王誉锟、王立波、熊登辉、张袄江、毛小兵、梁起顺及戴迅辉,前6人被控绑架罪,后2人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当中犹敦魁及王誉锟已在庭上均认罪。他们在早前于深圳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讯时,互相推卸责任,有指绑架事件由郑提出,指郑在香港作装修工作时,曾在罗家工作,因见罗家有多架跑车,认为是富有人家,因而建议以罗家为目标,原先计划绑架罗君儿的母亲,惟罗母的房门锁上,众人最后才改为绑架罗君儿。他们又指当时罗君儿的男友亦在睡房,众人带走罗君儿后,叫罗的男友通知罗的父母罗被绑走。

众被告当日从罗君儿父手上取得的该笔2800万的赎金后,迅速把金钱分批运走,两地警方分别在惠州、深圳及香港西贡山头多番搜索,终在今年三月起回大部份赎金,只余下11万没有起回。

案件编号:HCCC 6/2016

涉罗君儿绑架案的8名被告,当中2人已认罪,另外6人正等候裁决,尚有1人另案处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