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梁颂恒拟聘英脱欧公投胜诉方律师出战
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引发的立法会宣誓风波,行政长官及律政司提出司覆核,最终两人于原讼庭及上诉庭均被裁定宣誓无效,立法会议员资格被取消。2016年底他们在上诉庭申请上诉许可至终审法院,结果被驳回申请。梁游两人今日正式到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据悉,梁颂恒打算聘请擅长宪法及人权法,刚在英国脱欧官司代表胜诉一方的御用大律师彭力克作代表,法院将于本月28日处理彭来港出庭的申请。而游蕙祯则已聘用资深大状李志喜代表。
英国御用大律师彭力克(David Pannick)不论在英国或是香港的司法界,都可以说是大名鼎鼎。这位御用大律师身经百战,在英国最高法院成立之前,已经在上议院打了百场终审官司。他擅长公法诉讼,处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他亦是人权法的专家。他在英国上月脱欧公投的宪制审讯中,代表女商人米勒(Gina Miller)挑战特雷莎·梅政府,指政府无权越过国会启动脱欧程序,并获胜诉。
彭力克曾多次来港 亦常代表港府
彭力克处理过很多广为人知的大案,也曾多次来港,如立法会议员出缺机制等法律问题,港府都不时寻求彭力克的意见;另外佣居港权的司法覆核、新移民的综援案,他都代表香港政府出战。在2003年讨论廿三条立法之时,他亦站在政府的一方,指出政府的立法建议没有抵触基本权利;他亦曾代表香港的变性人W,司法覆核政府的婚姻限制,最后获终极胜诉。
若游梁上诉成功会直接影响四议员的司法覆核官司
至于游梁二人今次申请的理据,主要指案件涉及重大及广泛影响的公众利益,官司结果更会直接影响,同样面对官司的四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姚松炎、刘小丽、罗冠聪议员资格,要求终审法院批出上诉许可。
他们提出的理由包括:《基本法》104条或《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A)阻止立法会主席再为议员监誓,是否有违《基本法》第26条中有关立法会议员的权利?若今次释法与三权分立的正常原则有冲突,法院是否就释法给予一个更精确或狭隘的诠释?另要求终院厘清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是否应由政府内部解释或规定何谓真诚、庄重的宣誓,以及释法是否有追溯力等。
案件编号:FAMV 9 & 1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