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中学生愚人节向警署投汽油弹 官虑及受社会气氛影响 判教导所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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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中学生被指于去年愚人节凌晨,向大埔警署投掷汽油弹,令车闸及外墙熏黑。两人早前承认相关控罪。区域法院法官今(22日)判刑时指,两名被告干犯严重罪行,但考虑他们受当时社会不良的氛围影响,愚昧犯下本案,遂决定判他们入教导所。

两名被告:曾华锟(19岁)、罗聂峰(20岁),两人早前承认意图纵火和袭警罪。惟两人只同意纵火意图损坏财产,不承认控方所称,其行为涉罔顾警员生命。法官早前裁定,两名被告是意图损坏财产而纵火。

若判监可判逾3年刑期

法官今判刑时指,两名被告干犯严重罪行,当时社会仍处于动荡的氛围,他们的罪行针对警署。若判处监禁,会分别就意图纵火和袭警罪,判三年和两个月,两罪刑期分期执行。

考虑两被告愚昧犯案并已深刻反省

惟法官亦考虑两名被告案发时年仅18岁,受当时社会不良的氛围影响,愚昧犯下本案,现已深刻反省。法官认为,判处教导所可达既惩且教的目的,遂判两被告入教导所。

案件编号:DCCC 803/2020

大埔警署于2020年4月1日被人投掷汽油弹。(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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