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顾问被兽医揭发虐猫 坚称不知伤势何来 官斥无悔意囚10周
操普通话的投行顾问带4个月大猫只往看兽医,却被发现其猫左脸、左腭及后颈肿胀,眼睛不自然眨动,瞳孔有异常,鼻孔有干渴血渍等多处受伤,他早前被裁定虐畜罪成。辩方今日(22日)力陈被告是爱护动物之人,但裁判官表示对说法有所保留,又指他仍坚持不知猫只伤势何来,显示他毫无悔认,直指他不应因猫只在不当地方大小便,而对无法用言语求助的猫只肆意虐待,终判他监禁10星期。不过,被告即时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批。
被告兰天琪(27岁,投资银行财务顾问),被控约于2020年11月21日,在香港残酷地对待而导致一只猫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兽医验伤揭发
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25日带猫儿到兽医诊所求诊,兽医为猫儿验伤后追问受伤原因,被告笑称:“我打的。”又做出投掷物件及用手掌掴的动作,因其猫在错误地方大小便。被告被控后却否认指控,并辩称因诊所职员态度不耐烦,没有当是他消费者,及看不起他是内地人,故编造打猫一事以引起注意,又称他如是说是想向日籍女兽医开玩笑。
求情指过往曾养猫证其爱猫
辩方求情时力陈被告是爱护动物之人,在此次事件前也曾养其他猫只,并可见他非常关心及紧张猫只。而涉案猫只是被告友人不想养,被告才主动领养,他并为猫只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事发后他主动带猫只求医,亦已付清猫只托管在爱护动物协会的费用,望法庭考虑到被告因案件压力及传媒报道,已受到严厉教训,可判非监禁式刑罚。
涉案猫只的伤势。(详看下图)
官对被告声称对动物有爱心有保留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在背景报告仍坚持不知猫只伤势何来,当时只是对兽医开玩笑,显示他毫无悔意,不适合判社会服务令,而且本案情节严重。
裁判官又指,被告不应因猫只在不当地方大小便,而对无法用言语求助的猫只肆意虐待,亦相信本案非一次性的事件,又指对被告是否对小动物有爱心有所保留,认为他可能有善待其他曾饲养的猫只,但绝无善待本案的猫。
提供舒适环境不代表可以虐猫
裁判官称,即使辩方称被告为猫只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但不代表可以虐待猫只,认为这非求情理由,又表示被告若无爱心或耐性 就不应养猫,认为他令猫只受不必要的痛楚,亦令牠或受到精神创伤,判监无可避免。
案件编号:ESCC105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