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近半女士囤货逾年未开封 面膜重灾一半过期护肤品沦垃圾
扮靓保养对很多女士来说非常重要,惟市面护肤品选择琳琅满目,容易造成不理性消费。消委会最新一期《选择》月刊调查揭示本港女士消费习惯,发现近半受访者囤积逾年未开封的面部护肤品,当中以面膜居首,紧随其后则是面霜及洁面产品。
结果亦反映,仅得45%受访者会定期检查未开封的护肤品是否已过使用期限,若发现已过期,当作一般废物弃掉的处理手法最多,占49%,其余做法包括用于身体其他部位,及继续于脸上使用等,各占38%及25%。
消委会提醒,未开封且储存恰当的护肤品在保质期/使用期限内,品质应无问题。不过,倘若护肤品已逾期,则可能会变质甚至滋生细菌,继续使用可能会刺激眼晴和皮肤,引起痕痒、红肿甚至发炎等不良反应,最理想的做法是按照个人的护肤习惯,购入适量的护肤品,避免不必要的“囤货”而白白浪费金钱,同时亦不符合环保原则。
消委会于今年6月至8月期间,成功访问本港逾1600位年龄介乎20至60岁,日常会自行选购及使用洁面产品、面部精华、面霜及/或面膜的女士。调查以电话随机抽样形式进行,抽样范围涵盖全港家居固网电话及手机号码。消委会根据受访者的回复,综合出女士购买及使用护肤品的习惯。
调查结果显示,49%受访者表示拥有至少1年前购买但尚未开封的面部护肤品,并以面膜 占最多(42%),其次为面霜(30%)、洁面产品(25%)及面部精华(17%),而爽肤水和面部防晒亦分别占8%及7%。
女士囤货后会如何处理?结果反映,只得45%受访者会定期检查未开封的护肤品是否已过使用期限。若发现护肤品已过期,受访者或会有多于一种处理手法,例如当作一般废物弃掉(49%)、用于身体其他部位(38%)、 继续于脸上使用(25%)等。
用家对部分产品性价比评分 (排名由高至低,包括洁面产品、面部精华、面霜及面膜)*
至于护肤品开支及洗费方面,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每年平均大约花费3,100元购买面部 护肤品,花费最多于购买面霜(61%)、洁面产品(不包括磨砂及卸妆,47% )、 面部精华(42%)、 面 膜(36 % )、面 部防晒(1 8 % )、爽肤水(1 5 % )、 眼 霜(11%)等。
同比龄分析,30至39岁的受访者购买面部护肤品的支出最高,每年平均花费3,500元。此外,逾半该年龄层的受访者表示,较多花费于价格相对较高的面部精华,比率较其他年 龄 层多10 至17个百分点;相反,较年轻的受访者(20至29岁)购买面部护肤品的支出则最低,每年平均花费约2,500元。
调查又显示,仅2成受访者有纪录护肤品首次开封日期的习惯,消委会指,未开封且储存恰当的护肤品在保质期/使用期限(shelf life/expiry date)内,品质应没有问题。不过,倘若护肤品过了保质期/使用期限,则可能会变质甚至滋生细菌,继续使用可能会刺激眼晴和皮肤,引起痕痒、红肿甚至发炎等不良反应。消费者使用购买已久的护肤品前,宜先检查产品有否过期,如发现产品有异味、油水分离、有沉淀物等变质迹象,便应将产品弃掉,以免使用后引起皮肤过敏。最理想的做法是按照个人的护肤习惯,购入适量的护肤品,避免不必要的“囤 货”而白白浪费金钱,同时亦不符合环保原则。
消委会又提醒,除留意保质/使用期限,消费者亦要留意护肤品开封后的使用期(period after opening,简称PAO)。厂商考虑到护肤品中的防腐剂效能,以及护肤品在实际使用时有微生物污染和滋生的可能,因此部分产品会另外说明护肤品开封后的使用期。虽然用家的个人卫生习惯及储存环境亦有机会缩短 产品的寿命,例如使用前没有清 洁双手、用手指直接接触护肤品、用后没有关紧瓶盖、存放于高温或潮湿的环境等,但纪录首次开封日期仍有助于提醒自己尽量在开封后的使用期内用完,并避免使用已过期的护 肤品。
香港医学会会董及皮肤专科医生陈厚毅接受消委会访问时则指,“勤力”使用面部护肤品,护肤效果未必更佳,他建议消费者按照指示使用面部护肤品,例如使用次数及用量,以取得产品声称的最佳效果。若过于频密地使用产品,反而会为肌肤带来不良影响,例如频密洁面或会使肌肤越见干燥,刺激皮肤;频密敷面膜有机会令油脂更旺盛,导致油脂粒或暗疮形成。若护肤品含防腐剂,频密接触或会出现过敏反应。
他又提到,已过保质期的护肤品可能会变质甚至滋生细菌。身体其他部位的皮肤虽然敏感度或较面部肌肤低,但涂抹过期产品同样有机会引起皮肤发炎或真菌感染等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