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香港邮政助理总经理 涉瞒利益冲突 表姐夺420万合约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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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诉香港邮政一名助理总经理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指他涉嫌就一份价值约420万元的“重建香港邮政网上购物平台”合约进行招标时,涉向香港邮政隐瞒利益冲突,他两名亲戚、即中标公司的营运者则被控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三人获准保释,周四(16日)将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诉香港邮政一名助理总经理公职人员行为不当。(资料图片)

助理总经理负责监督购物平台项目 中标者为表姐夫妇

廉署指,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3名人士。

43岁香港邮政助理总经理郑俊杰,被控一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违反普通法。同案被告47岁周霭仪,为郑俊杰表姐及泰美商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兼行政总裁;46岁张健恒,为周霭仪丈夫及泰美前营运总裁。两人同被控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8条。

香港邮政约于2017年6月为“重建香港邮政网上购物平台”项目进行招标,以整合香港邮政数个网上购物平台。郑俊杰于案发时为香港邮政助理总经理,主管其电子服务发展组。他负责为该项目评估成本预算以及监督该项目落实推行等。

香港邮政于2017年9月27日将该项目判授予泰美,合约总金额约420万元。张健恒、周霭仪及周霭仪妹妹分别为泰美的营运总裁、行政总裁及业务开发总裁。

香港邮政约于2017年6月为“重建香港邮政网上购物平台”项目进行招标。(资料图片)

亲戚中标过程中涉虚报工作经验、项目团队成员

其中一项控罪指,郑俊杰涉嫌于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间,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郑俊杰在处理该项目的招标工作时,没有向香港邮政申报或披露或隐瞒,与泰美三名营运者之间有亲属关系而产生的利益冲突。泰美是该项目合约的潜在投标者、投标者及最终中标者。

余下两项控罪指,周霭仪及张健恒涉嫌于2017年9月27日,连同周霭仪一名友人及一名泰美时任雇员,以欺骗手段,不诚实地为他们自己或泰美取得金钱利益,即有机会就该项目合约赚取报酬。

他们涉嫌在招标过程中向香港邮政虚假地表示,该名周霭仪友人及一间与泰美有生意往来的公司的两名雇员,为执行香港邮政该项目的团队成员,以及虚报三人及张健恒的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