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TG发逾千煽动帖文 频道曾收款164万 官下令没收兼囚58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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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在通讯软件Telegram(下称TG)开设“开挂之达人”频道,在反修例运动期间,在群组内发布逾千篇帖文,当中有教人制作爆炸品、燃烧品及沙林毒气相似物品等,亦有煽惑他人攻击警方及干扰港铁电缆等,并被指他曾从其银户口收款逾160万元,他早前承认多项煽惑罪。案件今(6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郭启安不认同被告的帖文影响人数不多,反观有不少订阅者将合共逾164万港元转帐至被告的帐户,以示其有实质及广泛的影响力。郭官最后向被告表示,既然其选择追求心目中的正义,以身试法,他就必须为其选择承担法律后果,终判其入狱58个月。

被告萧张龙(32 岁,保险经纪),被控共 10 罪,包括煽惑暴动罪、3 项煽惑纵火罪、3 项煽惑公众妨扰、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煽惑他人施用毒药或残害性物品,及洗黑钱罪,萧除洗黑钱罪外,承认其他9项罪名。

承认9项煽动罪

他承认的9项控罪指,萧于2019年 11 月 12 日煽惑其群组内的人士当天在中文大学参与暴动;及于同月不同日子内,非法煽动TG的使用者损坏他人的财产;煽动阻碍港铁地方及香港道路,以令对公众造成妨扰;及煽动他人恶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并煽动他人施用毒药或其他残害性物品等。

下令没收频道所收的164万元

萧否认的“洗黑钱”罪,指他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 3 月期间,在香港以萧张龙名义在汇丰银行持有的帐户内洗黑钱约200 万元。郭官今颁下“没收令”,要求被告于2022年6月3日前向政府缴交逾164万港元。

倡议自制燃烧物情况严重

郭官就3项煽惑纵火罪判刑时指,被告发布多则帖文倡议自行制造燃烧物,更附以相关连接教学,案情比一般严重,判刑须严厉,以加诸惩罚及公开谴责,分别判囚44个月,同期执行;至于煽惑暴动罪,郭官指帖文发备时正值中大二号桥校园冲突。而被告在这情势严重之时,仍煽惑他人到中大参与暴动,无疑是“火上加油”。郭官认为被告就此罪发布的帖文有针对性的具体地点及手法,情节严重,判囚40个月;

提及煽惑伤人罪,郭官指被告提议以铁通及镪水伤害警员及“蓝丝”,无疑是在衍生暴力及鼓吹仇恨,行为加剧社会撕裂。被告更声称要“杀死畜生”,意指警方,说法“骇人听闻”,判其囚40个月;

提议阻碍港铁极为自私

就3项煽惑公众妨扰罪,郭官指当时背景为有示威者发起“三罢”,被告则倡议阻碍港铁地方,行为严重剥夺广大市民的出行自由,极为自私及原负责任。轻则导致交通阻塞,重则会引致列车出轨,危及乘客生命安全,就此罪判被告囚4个月,分期执行;最后就煽惑他人施用毒药或残害性物品罪,被告转发帖文,提议仿制声称与沙林毒气相近的有害气体,虽然事后专家指根据其方法只会制出氯气,但仍有一定程度的危险性,判其囚4个月。

收款164万可见有一定影响力

郭官考虑部份煽惑罪性质异同,若全部刑期均分期执行会过于严苛,遂下令部份刑期同期执行,再因被告品格良好、无案底,减刑2个月,即总刑期为58个月。郭最后表示,他不认同辩方早前指相关频道的订阅人数只有接近2万,故受到被告帖文影响的人不多。郭官认为,既然有合共逾164万港元由频道的订阅者转帐到被告的户口,已显示被告帖文的宣传具广泛及实质的影响,有加剧破坏社会安宁的风险。

警方事后会见传媒,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总督察戴子斌表示欢迎裁决,指警方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但若有人著互联网进行违法的行为,警方一定会严正执法以维持香港公共安全。戴另提醒市民,高等法院于2019及2020年颁布的3个临时禁制令,包括禁止对警务人员、司法人员及其家属的起底及缠扰行为,及在网络上煽动使用暴力,现在仍然生效,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案件编号:DCCC 853/ 2020